人民網北京5月13日電(劉雲 實習生朱祖熠)近日,寧波張先生被妖艷女子拉去“服務”,結賬時姑娘下跪“大哥救救我”,稱被拐賣和被強迫賣淫。他最終選擇了報警,結果因嫖娼被行拘十天。對此,有網友質疑,嫖客救人被拘是否傳遞了一個信息:在從事違法行為之時,看到他人受害,必須袖手旁觀,才能明哲保身。5月12日,人民微博“微爭鳴”欄目發起調查“嫖客救人被拘是不是法不容情?”,截至13日下午14:00,共計1017名網友參與投票。其中94%的網友認為這種處罰是執法機械的表現,應該從輕處罰,鼓勵人們去懲惡﹔另有6%的網友則持不同意見,認為法不容情,嫖娼理應接受處罰。>>點擊參與投票
多數網友認為,法律應該鼓勵人們去懲惡,因此對救人嫖客應從輕處罰。無論你當時正在干什麼,隻要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你就是功臣。網友“清水一滴”質疑,“嫖娼與救人雖是兩回事,既然要分別處理,那在處理了嫖娼后,救人的獎勵怎麼處理?沒有了下文,就使人覺得獎懲不明,處事不公。再說他報案本是自首情節,何況是為救人,是一種良心的發現。孰輕孰重執法者分辨不清?”
當然也有網友認為法不容情,嫖娼就應接受處罰。法律的目的是教育人,警示人,張先生的行為足以証明他已經深刻地認識了這一點,當個人得失、法律尊嚴、人民利益面前他選擇了不顧個人得失,他的行為教育了很多人,也向人們警示了法律的公正尊嚴。
“微爭鳴”是人民微博全力打造的品牌欄目,每天緊隨時事熱點推出一個爭議話題,邀請網友投票並從正反兩個角度進行點評。該欄目推出兩年來一直深受網友歡迎,多個話題參與人數過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