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彭心韞)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香港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近日在北京接受記者採訪。談起在任前香港保安局局長期間推進《基本法23條》立法的往事,她坦言,當年在推進“23條”過程中,自己的經驗不夠,有時候發言不夠穩重,給人留下話柄。導致自己被對手妖魔化,“23條”也給被妖魔化了,令人遺憾。
葉劉淑儀在1998年7月獲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為香港首位女性保安局局長。2002年開始推進《基本法23條》立法,據媒體報道,“由於被指態度輕佻傲慢,又時常發表富爭議性言論,其民望不斷下滑,至2003年7月1日50萬人上街游行后,其民望更跌至谷底,成為最不受歡迎的政府官員,最終迫使《23條》擱置立法。”葉劉淑儀在2003年年7月16日去保安局局長一職。
回想當年推進“23條”的過程,葉劉淑儀認為“23條”未能通過,是很不幸的,給香港社會留下了“漏洞”。她說:“23條是規定特區要立法禁止五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叛逆、顛覆、煽動、分裂國家、竊取國家機密。其實這五個行為中,叛逆、煽動、竊取官方機密這三個是已經在現行的法律中的。23條的未能通過給香港留下了巨大的漏洞,那就是沒有法律禁止分裂國家以及武裝的顛覆行為,導致一個現象就是,有些人以為透過發動群眾就可以達到他們違法的目的。這十多年來不斷有人發動大規模的上街行動,打擊特區政府的施政,這是最大的問題。”
同時,葉劉淑儀也表示,在推動“23條”立法過程中,由於自己的經驗不足,給對手留下了話柄,導致自己的個人形象和“23條”被妖魔化。
她說:“我承認我當年在推進23條的過程中,經驗還是不夠,有時候我的發言不夠穩重,給人一些話柄。所以我被對手妖魔化,這個條例也給妖魔化了,非常的不幸。把23條妖魔化,把國民教育妖魔化成為了一中很不良的選舉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