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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微博推出“對話官微”

細數2015年5月政務微博辦的十件實事

2015年06月01日15:07  來源:人民微博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1日電(張婭喃)政務微博5月十大辦實事榜單新鮮出爐。對話官微與全國各地的政務微博共同攜手“為民”、“便民”、“利民”,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遇到問題怎麼辦?上人民微博“對話官微”平台,與政務微博對話交流。

注:按時間順序排列

@湖北黃岡市人大 回應農民受傷向社會求助的問題

反映時間:2015年5月1日

網友@蘄鄉悟劍:在網上看到鄰居孩子繼父在機耕田時不慎受重傷向社會求助,請蘄春縣人民醫院開張轉診單被拒,看完文章心裡挺不是滋味,如今社會普通農民辦事就那麼難嗎?

回復時間:2015年5月4日

@湖北黃岡市人大:您好!打開您鏈接的網址沒看到相關信息。對於縣醫院開轉診單問題,應先及時到縣醫院就診,如該醫院不能治,可要求轉院診並按醫保有關規定辦理。但如果醫院治不了又不轉診,可向其衛計局(0713) 7218663 或醫保局7226936 投訴反映。順祝病友早日康復。

@興寧發布 回應路面塌陷:已協調修復,預計6月通車

反映時間:2015年5月6日

網友@80后增進:興寧市坭陂鎮合湖村段公路,局部出現嚴重塌陷致使路面凹凸不平,該路段夜間尚未裝設路面照明,已在夜間造成幾起車輛出險事故,危及農作物及行人安全。望當地相關部門盡快安排示警並修復。

回復時間:2015年5月7日

@興寧發布:感謝您的關注,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處理結果為:斗坭線於2004年建成通車,由於近幾年過往車輛嚴重超重超載,造成合湖段部分路面塌陷、毀壞,坭陂鎮在4月30日發現部分路段塌陷后,已及時在官陂路口和水閘路口兩旁設置警示標志,告示過往車輛、行人請繞道行駛,並及時跟交通局聯系,協調修復,目前此路段於5月2日進行路面修復,預計6月份修復完畢通車。修復期間派人進行道路安全交通指揮,並對維修路段進行圍閉,消除安全隱患。

復議有無具體回復復議人期限?@廣州公安來回應

反映時間:2015年4月29日

網友@mh1968:復議有沒有具體回復復議人的期限?

回復時間:2015年5月8日

@廣州公安:您好,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申請刑事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告知申請人。案情重大、復雜的,經刑事復議、復核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控告人梅紅提出的申控,目前黃埔分局正按照法律程序辦理。

@北京12345 回復私車違規佔道、垃圾違規堆放

反映時間:2015年5月11日

網友@alexdi:私家車違規佔用斑馬線、盲道﹔某地下通道隨意堆放生活垃圾,無人處理。

回復時間:2015年5月11日

@北京12345:您好,感謝您對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的關注,您反映的違章停車問題我們已與市交管局聯系,工作人員表示,通知屬地交通隊核查處理,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信任。

@梅州發布 答復機場安置區進展情況

反映時間:2015年5月4日

網友@宋朝大狀:聽說梅縣機場要遷建,本人就住在這個范圍內,所以特別想了解一下梅縣機場安置區目前的總體建設進展情況?

回復時間:2015年5月11日

@梅州發布:目前梅縣機場安置區建設基本完成,但因部分工程項目仍在整改,未按時交付使用,在此表示歉意。對此,梅江區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委托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專家進行鑒定,並對需整改部分制定完善整改方案,組織力量加快推進相關整改工作,力爭6月份全面整改完畢,讓回遷戶早日搬進安置區。

@興寧發布 答復噪音整改事宜

反映時間:2014年5月8日

網友@詩選:你好,我住在興寧市永泰路永盛豪庭B棟,樓下休閑吧,每晚唱K,噪音嚴重污染,影響人休息!為什麼就沒人管,是不是無証經營?

回復時間:2015年5月12日

@興寧發布:感謝您的關注!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處理結果為,環保局答復稱,該休閑吧於2014年5月開始經營,主要從事經營音樂休閑服務,辦有工商營業執照。該休閑吧位於永泰豪庭B棟底層,有2卡門店,店內安裝有大功率音響設備,隔音措施不完善。經營時間一般為晚上20時至次日凌晨2時。經查,業主按照環保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在經營過程中降低了音響音量,並控制了營業時間。但隔音措施還不完善,環保局要求該休閑吧進款完善隔音措施。環保局與文廣、公安、消防、工商等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聯系,近期將對KTV經營場所進行專項整治。

建造村委會辦公樓屬強行征地?@靜樂發布 作回應

反映時間:2015年5月7日

網友@木子李子:一、鵝城鎮東崖村村委會辦公樓是2008年修建成的,上下二層,建筑面積284平方米,是2008年修建成的。二、沒有征得被佔地戶同意后強行修建的,村民確實毫不知情,村委強行佔地現象確實存在。三、村委會事實上沒有補償給該4戶村民,補償只是一張空頭發票,補償的土地早已被村長個人私下出賣。

回復時間:2015年5月13日

@靜樂發布:感謝您的關注,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處理結果為,一、鵝城鎮東崖村村委會辦公樓是2004年建成,上下二層,建筑面積284平方米,並不是2008年修建﹔二、東崖村2004年前沒有辦公場所,經黨支部、村委會議研究決定,並征得被佔地戶同意后修建的,不存在村民毫不知情、強行佔地現象﹔三、村支部、村委會當時議定以土地兌換的方式已補償給該4戶村民。

@昆明發布 回應交通問題:正在推進綜合交通“五年會戰”

反映時間:2015年5月19日

網友@帥叔叔:昆明的交通問題什麼時候能得到解決?公交車輛較少,途經路段也堵車,改造多年,何時能歸於平靜?

回復時間:2015年5月20日

@昆明發布:城市交通問題是關系市民出行的一項重大民生問題,也是全國各大城市普遍存在的問題。目前,昆明市正在全面推進綜合交通“五年會戰”,隨著地鐵、公交系統的不斷完善,5年后,昆明人出行會更加便捷。

@中國海軍發布 回應海軍招考事宜

反映時間:2015年5月20日

網友@運哥哥:我是往屆生,但我已經超過二十周歲了,我特別想當海軍,還能考嗎?

回復時間:2015年5月21日

@中國海軍發布:歡迎您加入中國海軍。根據軍隊院校招生規定,往屆高中畢業生可以報告軍校,但年齡不能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當然,您今后還可以通過參軍入伍、報考軍隊院校研究生等途徑加入海軍序列。中國海軍期待您,有志獻身海軍事業的青年才俊。

@黑龍江省婦聯 回應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問題

反映時間:2015年5月24日

網友@等著我回來:夫妻離婚后戶口一直留在村裡沒遷走,離婚之前以丈夫的名義和村裡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現在還沒到期限。離婚后妻子還能享有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回復時間:2015年5月25日

@黑龍江省婦聯:感謝您的關注!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處理結果為,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妻子作為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經營權,該權利不因為離婚而喪失。土地是我國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為關切的一項基本權利,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男女都應當享有平等的承包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規定:承包期內,父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保証離婚或者喪偶的婦女能夠擁有一份承包地。

進入對話官微頁面:http://t.people.com.cn/duihuagw.html

(責編:張婭喃、李小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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