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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廳局長訪談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進一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訪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 趙振華

2020年09月16日08:33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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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為貫徹落實2020年全國司法行政工作推進會精神,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近日,司法部法治宣傳中心與人民網強國論壇部聯合舉辦2020年度第二季司法廳(局)長系列訪談。本季訪談節目以“法治政府建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主題,邀請了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河北省司法廳、貴州省司法廳領導參加訪談,深入介紹“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情況。今天推出的是對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的訪談:《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 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

  記者:趙局長您好!首先請您介紹一下什麼是“三項制度”,“三項制度”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是什麼?

  趙振華:主持人您好!“三項制度”是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基礎性、整體性、突破性的三個制度的統稱,即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執法工作,近年來多次出台文件強調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對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也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三項制度”就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決策部署並確定為重要改革任務。

  黨中央高度重視這項改革任務,明確要先試點再全面推行。2016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深改組會議,審議通過“三項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決定在全國32個單位開展為期1年的試點工作。2018年4月,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向黨中央、國務院報送的試點工作情況報告。同時,根據中央深改委有關要求,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指導意見。2018年11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於12月5日印發。

  “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和結果三個關鍵環節,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政府公信力、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為什麼要強調這“三項制度”,這些制度對於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問題有什麼作用?

  趙振華:大家知道,我國大約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都是由行政機關執行的,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在行政機關的各項活動中,行政執法又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聯系最密切、最直接。近些年來,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管理,行政執法總體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也仍然存在著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執法尋租等問題。可以說,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制度建設至關重要,“三項制度”就是從加強制度建設和嚴格制度落實入手,夯實行政執法的基礎,不斷提高行政執法的規范化水平,力求使各類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選擇這“三項制度”,也是考慮到它們在規范行政執法各項制度中具有的典型性,從執法權力來源、執法過程、執法結果三個關鍵環節來規范行政執法。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通過及時主動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在規范執法程序,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証合法行政,確保每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使執法者不越過權力的邊界,守住法律的底線。

  記者:目前,各地各部門落實“三項制度”的情況和效果如何?

  趙振華:根據調研和督查督導的情況,一年多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重大決策部署,以“三項制度”的落實不斷提升本地本部門依法行政水平,對服務本地本部門的中心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動自覺進一步增強。在執法過程中嚴格自我約束、依法履職盡責、按照權限程序行使權力逐步成為各級領導干部的行動自覺。二是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會監督更加有效有力。各地各部門通過建立以信息公示平台、門戶網站公示專欄為主的多渠道執法信息公示載體,提高了執法的“能見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三是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有效實施,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各地各部門通過規范文字記錄、推行音像記錄,做到了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別是在容易發生爭議的執法環節、執法場所實施全過程音像記錄,既提高了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又減少了執法阻力和暴力抗法情況的發生。四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制普遍建立,行政違法行為大大減少。各地各部門通過明確法制審核主體、范圍和內容,編制法制審核流程和重大執法決定目錄清單,給執法人員和領導干部劃下了“標准”“紅線”,確保了重大執法決定合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被糾錯率明顯下降。五是行政執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眾獲得感普遍增強。各地各部門通過推行“三項制度”,嚴格規范了執法程序和行為,人民群眾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和查詢執法流程,及時知曉執法事項的辦理環節、進度和結果。特別是這次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全國各級行政機關和執法單位全面落實“三項制度”,依法應對和妥善處理了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執法矛盾和問題,嚴格依法懲處了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為打贏疫情防控戰,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記者:在全國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過程中還存在哪些問題和困難?

  趙振華:2019年底開展的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把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了督察,從這次督察和平時的調研檢查情況看,在全國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個別地方和部門的全面推行工作還停留在文件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中。有的地方和部門出台的配套文件對“三項制度”指導意見提出的要求不部署、不分解、不落實,沒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建立統籌推進機制,沒有確定具體實施步驟,沒有採取有效措施。二是個別地方和部門還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問題。對“三項制度”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三是個別地方和部門統籌協調不夠到位。在推進落實過程中,沒有組織領導機制,缺乏統籌和整體協同,條條、條塊分割現象仍然存在,省市縣鄉各級推進落實力度層層遞減。四是個別地方配套保障不夠到位。各地普遍存在基層執法單位執法力量薄弱的情況,一人多崗、一崗多責的現象還較為普遍。

  對於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都作了認真研究,並有針對性地採取了一些措施,力求在全國進一步縱深推進“三項制度”落實。

  記者:司法部對在全國進一步縱深推進“三項制度”落實有什麼具體考慮?

  趙振華: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推進“三項制度”在全國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單位落地生根,並以此為總抓手、突破口,著力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使行政執法水平邁上一個新台階。具體措施包括:一是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目前,我們正在研究制定行政執法監督條例以及執法人員、執法証件、執法服裝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大力推動各地各部門建立完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執法裁量權基准、執法考核與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力求逐步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執法制度體系,全面實現行政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二是推動實現“三項制度”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著力推動“三項制度”在市縣兩級行政執法單位落地生根,督促地方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職責時,切實做到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過程全程留痕、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同時,督促國務院有關部門做好部本級“三項制度”落實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本系統在推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三是加強對“三項制度”落實工作的督察和監督。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是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之一,是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的重點內容。我們將運用督察、考核等措施,加大問責考核力度,對因落實不力造成重要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今年我們已經著手部署了“縱深推進‘三項制度’專項檢查行動”,擬於年底前對市縣兩級推進“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檢查。

(責編:張桂貴、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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