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幾十年方才“磨”一“劍”瞬間旁落他人手 |
| 36名技術骨干集體出走(熱點聚焦) |
| 專家認為,這一案件的警示意義在於:國有企業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同時,要加強對有關人員的品德操守和榮辱觀教育,同時注重彌補知識產權管理漏洞,確保核心技術創得出、留得住、管得好 |
| 新華社記者 王永平 胡梅娟 |
|
近日,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天津水泥院)原副院長宋壽順因策動36名技術骨干集體“跳槽”、涉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專家認為,這一案件的警示意義在於:國有企業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同時,要加強對有關人員的品德操守和榮辱觀教育,同時注重彌補知識產權管理漏洞,確保核心技術創得出、留得住、管得好。 令人震驚的集體“跳槽” 在新型水泥工程國際市場上,中國材料工業科工集團(以下簡稱中材集團)與德國洪堡公司、丹麥史密斯公司是三大競爭對手。近年來中材集團逐漸在競爭中顯示出比較優勢,連續拿到了4個世界最大標的。天津水泥院的裝備研發和工程設計水平近年也進入國際先進行列,兩家中國企業的快速發展,都已給國外同行構成競爭威脅。 為進一步鞏固我國在大型水泥工程領域的技術領先地位,2005年4月,國資委下達《關於中國材料工業科工集團與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重組的通知》,天津水泥院整體並入中材集團。 就在我國水泥行業旗艦企業揚帆起航之時,天津水泥院主管技術、經營的副院長宋壽順,策動該院36名技術業務骨干未經批准集體“跳槽”,效力於由競爭對手德國洪堡公司控股、宋壽順等人參股的天津洪堡歷源科技公司。 曾經在天津水泥院工作多年的金先生告訴記者,該院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技術水平,是因為一批批的水泥專家、技術人員多年的不懈奮斗,尤其是核心技術———我國自主研發的新型干法水泥工藝與裝備技術,凝聚了幾代科技工作者的心血。 沒想到幾十年才“磨”成的這一“劍”,竟然瞬間旁落他人之手。此事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人與技術”一同流失 宋壽順事件引起國資委的高度重視。2005年7月,國資委和中材集團組成了聯合調查組,進行了近半年時間的反復查証。調查組提供的調查報告指出:“這一出走事件,乃精心策劃,蓄謀已久。” 調查報告說:2005年2月,擔任副院長職務的宋壽順,與天津水泥院發展部部長、電氣自動化室主任等關鍵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共同出資100萬元,注冊成立了業務范圍與天津水泥院相同的私營企業———天津歷源科技公司。同年7月,歷源公司與德國一家公司聯合成立了中外合資企業———天津洪堡歷源科技公司,宋壽順出任副董事長。 中材集團高級工程師郭玉忠非常感慨地告訴記者:“新型干法水泥是技術密集型行業,特別是設計單位,更是‘人與技術’高度合一。宋壽順等30多名辭職人員分屬研究院各個專業技術部門,掌握著全院的全部核心技術機密,以及市場價格體系與客戶資源等全部商業機密。其影響力之大,足以決定天津水泥院的興亡。” 事實証明,此話絕非危言聳聽。在不久前的一次投標會上,天津水泥院的投標標的竟然比中標標的高出50%,如此大失水准,讓同行感到震驚。 經天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查証,成立自己的公司之后,宋壽順就利用職務之便,照常派出市場部負責人出差與客戶談設計項目,但卻採取移花接木的方式,將設計業務轉入自己的公司。經天津市科委認定,宋壽順等人為客戶提供的設計圖紙,明顯套用天津水泥院的設計圖紙,盜用了天津水泥院多年來的成熟技術,卻從中獲得施工圖設計定金42萬元。 據職工反映,宋壽順等人平時就很注意獲取院裡的技術、商業秘密,以合法身份隨時拷貝全院計算機數據庫內的各種資料。在出走前幾個月內,更是頻繁向他人索取、拷貝院裡資料。 一位曾跟隨宋壽順“跳槽”,現又回歸的技術人員告訴記者,早在重組方案產生之前,宋壽順就利用參與重組工作的身份,在院裡散布各種“消息”,說重組后天津水泥院的業務將被集團抽走,今后難以生存。由此造成許多技術人員的恐慌,他就是受其蒙蔽,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跟隨出走的。 不正當競爭考驗操守與機制 根據刑法有關“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在証據確鑿的情況下,天津市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批准逮捕宋壽順。在中材集團和天津水泥院的努力下,36名出走的技術骨干目前已經回到中材集團工作。然而這一案件帶來的負面影響仍未完全消除,案件所暴露出的榮辱觀缺失,知識產權管理、保護漏洞,引起專家學者們的深刻反思。 專門研究知識產權問題的西安交通大學田文英教授認為,隨著知識產權重要地位的日益顯現,企業競爭涌現出一股“暗流”,即在競爭對手裡安插或尋找利益代言人等。這些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實質是對商業倫理和職業操守的嚴峻考驗。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學習和教育,是當務之急。 天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姜福洋教授說,應該盡快填補國有企業無形資產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忽略技術知識保護能力的建設,缺乏將個人知識轉化為企業知識、個人技能轉化為企業公有技術的機制,導致出現“人走技術流失”的局面,是宋壽順案件給我們的深刻教訓。 蘭州大學經濟學院一位教授剖析說,此事也說明,國企重組之時,除了要關注物質財富之外,還要注重做好對人的工作,特別是要處理好掌握核心技術之人的有關事宜,因為技術財富也是國有資產,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國有資產。 有關專家分析認為,此案還暴露出一些法律空白,對於存在於人頭腦中的企業無形資產、商業秘密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款進行保護﹔對於技術人才所掌握的企業核心機密,沒有相應的“解密期”規定。法律規定不完善,沒有形成足夠的威懾力,就出現有關人員一旦泄漏企業商業秘密,責任追究難的局面。
《市場報》 (2006年03月31日 第一版)
|
| 請注意: |
-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 人民網擁有管理筆名和留言的一切權力。
- 您在人民網留言板發表的言論,人民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 如您對管理有意見請向留言板管理員或人民日報網絡中心反映。
|
|
|
|
|
 |
 |
|
| *人民頭條 16元/月發送TTD到8166訂閱*
|
| 第一手的新聞資訊,讓您立刻掌握天下大事! |
| 人民資訊MINI站 聯通用戶發送
N 至9510 |
| 人民網手機門戶 北京移動用戶發5988到01268 |
|
|
 |
|
 |
|
|
|
| 專題推薦 |
 |
| 健康指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