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1日16:24


福州“中招辦”違法收費28萬 物價局申請全額沒收

  新華社福州12月11日電(鐘桂光)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福州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向中考考生違法多收費287800元。福州市物價局日前透露,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這筆款項全部沒收上繳國庫。

  據福州市物價局有關人士介紹,今年7月,根據群眾投訴,該局派員對福州市中招辦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間有關教育收費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經查實,福州市中招辦存在以下違法收費行為:一是擅自提高標准收費,按照40元?人的標准對福州市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學生收取文化考試報考費,而規定標准為35元?人﹔二是自定標准收費,該辦按5元?人的標准對福州市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學生收取中考代辦費,而這項收費根本未經有關機關的審批。以上兩項違法收費共計287800元。

  這位人士透露,今年9月,福州市物價局向福州市中招辦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福州市中招辦的違法收費予以全額沒收處理,但福州市中招辦至今未履行處罰決定。他表示,福州市物價局希望通過該案的查處,整頓和規范福州市教育收費秩序,切實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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