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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名教師獲得的部分榮譽証書 |
在寧夏青銅峽市,有著40年教齡的馮芳婷退休后,她的身份一下子由教師變為合同制工人。身份的轉變,導致她的正式教師退休待遇無法保障。與馮芳婷有著同樣遭遇的還有陳彩芳、王雪琴、賀玉玲、夏月英等9位教師。
按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人事廳《寧勞人薪(86)071號文件》文件的規定,這10位老師符合由代課教師轉為正式教師的條件,而這些身在教學一線的代課教師當時對071號文件毫不知情,相關部門也沒有告知她們,使她們錯過了轉為正式教師的機會。1991年到1992年,這10名教師陸續與所在單位簽定了“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為5年。071號文件規定:“對於1971年12月31日以前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應和本單位正式職工一樣享受同樣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參加本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如果青銅峽市勞動人事部門當初按照這一規定辦理,馮芳婷和陳彩芳等10位符合條件的教師無疑會享受正式教師待遇。比她們晚幾年的代課老師按照《寧勞人薪(86)071號文件》都轉為了正式教師。1994年,青銅峽市勞動人事部門又執行了(86)071號文件,使34名符合政策的代課教師和不符合政策的臨時合同制工人享受了和正式教師一樣的待遇,馮芳婷和陳彩芳等10名教師又失去了一次機會。
1999年青銅峽市人勞局下發的《青人勞發(99)48號文件》明確指出:“對於男工齡滿30年,女工齡滿25年,並且具有大中專學歷或中級職稱的按原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一百計發退休費。”同年6月下達了《干部退休通知書》。退休后執行的是同正式教師一樣的工資待遇,並按同等退休教師的標准給她們調了工資。可到了2000年10月,青銅峽市人勞局又突然停發了她們的工資,理由是“她們是合同制工人”。直到2001年的4月,10位教師才在社保局領到了工資。
10位教師是站了近40年講台的老教師,都具有中級職稱,按寧夏人勞廳(86)071號文件和青銅峽市人勞局(99)48號文件,她們都應當享受同正式教師同樣的待遇。但青銅峽市人事局的幾位主要領導始終以她們“是合同制工人,《寧勞人薪(86)071號文件》已與你們無關,你們隻能退到社保局”為由,拒絕了10名教師的合理要求。為了不讓10名教師上訪,青銅峽市於2002年11月2日匆忙搞了一個《市長辦公會議紀要》,對10名教師重新做了安排,但並沒有按《寧勞人薪(86)071號文件》精神處理。比如,馮芳婷的工資由653元調整到868元,而如果執行071號文件,她的工資最少也是1200元。
10位老教師的問題至今沒得到解決,而一些條件不如她們的領導的家屬卻享受著正式教師的退休待遇。10位教師教書育人近40年,連起碼的教師身份都沒了,老人們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她們希望在有生之年享受她們本應享受的教師待遇,而不是帶著遺憾離開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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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名教師鮮紅的手印訴說著她們的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