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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通道"的開通為鮮活農產品的流通打開了方便之門,但在政策執行中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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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對交通安全、運輸市場及汽車生產秩序,造成了極大危害。 從今年6月20日開始,全國七部委聯合組織實施為期三年治理"超限超載"集中行動。在開展集中治理"超限超載"后,超載現象得到了很大力度的遏制,但是一些車主利用"綠色通行証"卻找到了對付治理超載的辦法。如不加緊治理,勢必給目前正在開展的聲勢浩大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帶來嚴峻挑戰。
"綠色通道 暢行無阻"
"綠色通道"的開通為鮮活農產品的流通打開了方便之門,但在政策執行中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
"綠色通道"的全稱是"鮮活農產品公路運輸綠色通道",是1995年年國務院糾風辦、交通部、公安部為落實國務院提出的"菜籃子工程",保障城市蔬菜供給而提出並組織建設的。按照要求,相關部門對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採取"三不准"政策,即不滯留、不卸載、不罰款,有些省份還規定減免過路過橋費用。
在長沙馬王堆蔬菜批發市場,各種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上面都挂著"綠色通道 暢行無阻"的通行証,司機稱這為"綠色通行証"。他們反映,這個通行証管用,一路上交警不罰款,不扣車。
一位姓張的河北司機說,他車上的綠色通行証是貨主弄來的,據說是通過正規手續花了300元錢辦好的。這張綠色通行証很管用,關鍵是能夠超載,從河北到湖南一路上沒人查也沒人罰款。他的營運証上標的載重是5噸,但這次從張家口拉了12噸青菜到長沙,盡管超載了,但因為有綠色通行証幫忙,一趟下來可以多掙2000多元。
在長沙月形山收費站,記者發現湖南本地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都享受了高速公路過路費減半的優惠,外地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則通過專設的綠色通道暢行無阻。在107國道水渡河收費站採訪時,廖站長介紹,作為普通公路收費站,現在嚴格按照省裡有關規定,本省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全部免費。沒挂綠色通行証的車輛,隻要車上裝的是鮮活農產品也一律免費放行。
據了解,湖南省2004年7月開通了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全省有條件的收費站均要開通"綠色通道"專門車道,保証鮮活農副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行。全省交通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對鮮活農副產品運輸車輛實行不滯留、不卸載、不罰款。7月20日到7月31日12天時間裡,湖南省普通公路免收"綠色通道"車輛通行費297萬元,高速公路減收"綠色通道"車輛通行費240萬元。預計全省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一年將減免"綠色通道"車輛通行費2億元。 "綠色通行証"為超載開方便之門
"綠色通道"的開通為鮮活農產品的流通打開了方便之門,但在政策執行中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許多司機利用綠色通道,繼續超限超載上路,這使得在統一治理"超限超載"的行動中留下執法空白點。
湖南省交通廳表示,交通部和交通廳從來就沒頒發"綠色通行証"。但是在許多司機看來,擁有綠色通行証等於取得了超載的特權,許多貨車司機也通過關系自己去外地辦一張貼在車窗上。由於各地的綠色通行証頒發沒有統一規定,導致五法八門的綠色通行証一齊出現。
在長沙市某大型物流中心,記者發現,各種各樣的綠色通行証擺在車頭,發証單位有標著"公安部、交通部聯合監制",有標著"國務院糾風辦",也有各地菜籃子督查小組發的,其中還有街道辦、鎮政府頒發的。通行証字樣以"綠色通道 暢行無阻"居多,但其他的表述也各式各樣,有直接寫著"綠色通行証"的,也有的標著"XX(地區)蔬菜專用車"、"鮮活農產品運輸車"等等。制作精細程度不一,有些就是司機自己印制的,既沒有發証單位公章也沒標明有效期限。
湖南省長沙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曾對綠色通道進行過詳細調查,指出實際上很多挂著綠色通行証的車輛並不都是運送蔬菜等農產品的,而是在運送的貨物上蒙上嚴實的油布以保障通行。一些司機知道收費站或檢查點不能對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實行卸載,於是採取障眼法,在貨物表面裝載鮮活農產品,但裡面藏著的卻是其它貨物。綠色通道在這些人眼裡成了真正的超載通道。 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可享受"三不"政策,即不滯留、不卸載、不罰款,部分省份還規定減免過路過橋費用。 治理超載需要尋找根子上的原因,那時候包括"綠色通道"在內的所有通道自然會貨暢其流。
超限超載不應有護身符
湖南省交通廳有關同志介紹,經國務院批准,從6月20日起,7部委統一口徑、統一標准、統一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集中治理。全國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全國各地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交通、公安部門集中開展路面執法行動。對認定為超限超載的車輛一律實施卸載,不消除超限超載行為不放行。
長期從事交通運輸管理的一位人士表示,治理超載應該一視同仁,綠色通行証顯然已經開了一個口子,綠色通道的車能超載,那以后相關部門仿效設立煤炭、石油等其它通道,長此以往,治理超載難以收到實效。
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運輸造成了嚴重危害,縮短了其使用壽命,加大了公路的建養成本。據統計,目前國內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於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系,全國公路每年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的損失超過300億。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對交通安全、運輸市場及汽車生產秩序的危害,駕駛員們深知。既然代價如此慘重,為何還有那麼多駕駛員甘願冒生命危險超載呢?超限超載的根源就是利益--車主司機的利益﹔改裝廠、汽車生產企業的利益﹔還有某些執法部門的利益。
治理超載必須找到根子上的原因,以罰款為主的超載治理不但不能使公路上行駛的超載車輛減少,反而進一步加劇了超載行為。越來越多的公路收費和各種各樣的罰款,使運輸成本大為提高,承運者不超限超載就獲利太少甚至無錢可賺的現實,逼得一些駕駛員不得不鋌而走險。我國的運輸戶多為個體、私營的經營模式,司機超載的原因就是運價低,為賺錢而超載。被罰款后,為撈回成本,再增加超載量。致使公路治理超載進入一種惡性循環。
有關專家指出,對運輸戶來講,養路費、保險費、運管費、貨運附加費、准駕年檢費、過橋過路費等幾十種費用佔了成本一半左右,收費過高是超載根源。把費用降下來,同時通過打擊超載讓運輸價格逐步合理回升,讓運輸戶不超載也有利可圖,那時候包括"綠色通道"在內的所有通道自然會貨暢其流。(文/圖:禹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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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可享受"三不"政策,即不滯留、不卸載、不罰款,部分省份還規定減免過路過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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