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飛機5月1日后可申請上天 臨時空域用一年
|
|
|
(記者劉葳漪)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昨天發布后,本報記者第一時間采訪了民航華北管理局通用航空處趙玉奎處長。作為條例規定的通用航空活動的一種,我國公民駕私人飛機上天的申請手續將簡化,申報時間也將大大縮短。
趙玉奎處長告訴記者,從2003年5月1日起,個人可以像單位一樣,向空管部門提出私人飛機的飛行申請。《條例》實施后,可一次申請划設臨時空域,長期使用,最長時間可達一年。5月1日以后,固定航線只需提前一天向飛行管制部門(北京地區即首都機場)申請,臨時航線提前3天提出申請。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當開放空域是必然趨勢。美國于1978年對私人飛機開放了3000米以下空域,此舉大大促進了美國航空業的發展。合理、適度地開放空域,可以刺激和帶動航空工業、旅游、救援和探險業的發展,商務飛行也便于企業提高管理效率。
|
|
來源:《北京晨報》 2003年1月15日
|
(責任編輯:張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