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3月22日,國務院印發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了《綱要》。
《綱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總結近年來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經驗,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和依法治國的
進程,明確提出,要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綱要》規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統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綱要》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綱要》還從政府職能轉變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制度建設、法律實施、科學民主決策和政府信息公開、糾紛解決機制、行政監督、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等七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目標、任務和措施。
《綱要》經3月16日國務院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規定了11個方面內容,共4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