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1月08日18:45


蘇向祥,抗戰八年的中國律師
人民網記者   常紅
蘇向祥在機場接受記者採訪。

  2003年9月29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向中國遺留化學武器受害者賠償1.9億日元。在這場勝利背后,是一位中國律師持續八年的不懈努力。

  蘇向祥,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訴訟案的發起人、中方代理人。從1995年起,他孤身一人輾轉中日兩國之間,先后六次赴日,共搜集証據1000余份,用無可辯駁的証據將日本政府送上法庭。

  二戰后,我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對日戰爭賠償要求,現在所有對日訴訟都是民間行為,作為“老百姓”,去告一個政府,一個國家,困難非同一般。時至今日,中國公民對日戰爭索賠案件已達23起,隻有“9·29”判決中方勝訴,它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

  記者:你是出於怎樣的考慮決定接這個案子的?接手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什麼?有沒想到會失敗?在日本你最深的感觸是什麼?

  蘇:八年來,我一直在無償地為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炮彈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8·4”事件發生后,我首先找到受害者,主動為他們做訴訟。當時面臨的最大困難是當地政府不了解我們的動機和目的,產生很多誤會。這次成功,是我國強大的外交努力和民間配合的完美結果。

  接手這個案件時,也想到過失敗。但失敗不怕,訴訟可以讓中日兩國人民對歷史有一種共同的認識。中國人民覺醒太晚,對於侵華歷史可以寬恕,但不能忘卻,中國年輕一代很多人並不知道這段歷史。引起國人關注就是目標。

  感觸最深的是,日本國民對此事的負罪感。日本老兵出庭做証,日本歷史學家做証,日本法學家也追究其政府責任,支持我們訴訟。支持我們的日本人中,老人多一些。當一些年輕人了解真相時,也站到我們一邊,加入聲討其政府的行列。這讓我感到希望。

  記者:從著手調查到案件勝訴經歷了八年,你最刻骨銘心的痛苦是什麼?有沒有想過放棄?

  蘇:生氣時想過,但這是氣話,是我選擇了這條路,我不能退出。放棄是給中國人和中國律師丟驗。

  八年來經歷了很多痛苦,最痛苦的是得不到人們理解。這使我們的訴訟延遲了很多時間,這種不理解主要在中國國內。本來用很短時間就可以取得的証據,我們用了3年。記者:在漫長八年中,你得到了哪些幫助?都有哪些?最讓你記憶深刻的是什麼?

  蘇:日本政府曾答應提供調查費用,我們放棄了。為什麼放棄?中國的事情要由中國人自己做,我們要讓日本人瞧得起中國人。我國方面,我所在的公司提供無形支持。對我工作的認可則是在勝訴之后。

  最深刻的記憶是,2003年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年。在此之前我們是孤獨的。

  記者:你共接過多少日遺化學武器訴訟?都是無償的嗎?除給這些訴訟提供援助外,有沒有做其他方面的法律援助?下一步您有什麼打算?最大的心願是什麼?

  蘇:主要是“5·15”和“8·4”事件。幾年來,我共參與23起對日戰爭索賠訴訟,都是無償援助。也想做其他案件,但力不從心。

  下一步,主要是鞏固“9·29”判決成果,爭取全面勝利。說服日本遺棄武器的老兵指認化學武器地點,防止“8·4”事件發生。

  最大心願是來自中國的力量越多越好。希望所有的受害者都能得到日本政府的真誠謝罪和賠償。希望通過訴訟讓日本政府和人民對歷史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才能達到和平共處的目標。

  記者:今年相繼發生“8·4”事件、“珠海事件”、“西北大學事件”,你對此如何看待?

  蘇:“西北大學事件”是不應當發生的,更不應該演變為政治事件。中日關系非常敏感,對待兩國關系,我們要強調理性愛國,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訴訟就是理性的。目前,我們對歷史的認識多是口號性的,我們的孩子恨日本人多是情緒化的。在日本方面,應該將日本政府和日本民眾分開。日本政府對歷史一直是隱瞞的,不讓其國人知道歷史真相,但當日本國民知道真相后大多支持我們。

  記者:你當選為2003年度人物,最想對人民網的廣大網民說些什麼?

  蘇:這次勝訴與支持我們的廣大網民是分不開的。希望大家不要隻關注我個人,要多關注對日戰爭索賠事件。關注案件的進展,比關注結果更重要。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徐星瀚)
2003十大新聞評選揭曉

字號 】 【關閉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薦

熱門評論文章

請 注 意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2. 人民網擁有管理筆名和留言的一切權力。
  3. 您在人民網留言板發表的言論,人民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4. 如您對管理有意見請向留言板管理員人民日報網絡中心反映。
關鍵詞:



鏡像:日本  教育網  科技網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聞線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報社概況 | 關於人民網 | 網站地圖 | 幫助中心 | 廣告服務 | 合作加盟 | 網站聲明 | 聯系我們 | ENGLISH  京ICP証000006號
人 民 網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