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文娛 >> 文苑薈萃 >> 作家作品 2002年5月31日10:03


簽售現場收法院傳票 虹影淚洒長春

王晨

    
攝影/吳然

    因為出書而惹來麻煩并官司不斷的虹影,5月18日來到長春同仁購書中心,為其新作《阿難》簽售。具有戲劇性的一幕是,她在簽售現場接到了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這在長春乃至全國的簽售會上都是頭一回。

    簽售前笑稱:打官司干擾正常生活

    簽售前,旅居英國11年的虹影照例召開了媒體見面會,在談到困擾了她兩三年的官司時,她的說法者:“有個人看了我寫的《K》后,在倫敦和北京分別告了我兩次,結果都敗訴了,但官司干擾了我和我家人的正常生活。《K》寫的是我自己的愛情,更是一種私情,因為這成為被告,我覺得不公平,我很委屈。”

    本報記者跟虹影打趣說:“有人跟你打官司,至少說明有一些人在看了你的作品后有話要說,如果寫的不好,別人根本就不會有什么反應。”虹影笑著回答說:“是呀,有時候換個角度想,我也就看開了。但這場官司對于個別人和發行商來講,他們卻借著我的官司發了一筆財。好在我現在心情很平靜了,我也想好了,如果再有人告我,我干脆就改個別的名算了,不叫虹影了。”

    簽售中泣陳:只能邊流淚邊簽名

    長春市中法的工作人員在媒體見面會之前就到達了簽售現場,考慮到各種因素,他們慎重地在媒體見面會后,穩妥地安排了與虹影的會面。而后,虹影一臉平靜地出現在眾多讀者面前,為攝影記者和攝像記者擺POSE。在簽售進行到10分鐘左右的時候,虹影終于還是忍不住流出了眼淚,簽售現場一度變得氣氛緊張起來。書店工作人員因為事先沒有作准備,情急之下四處尋找紙巾。虹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其實在簽售前我就知道傳票的事,但是當我來到同仁書店的簽售現場,看到有那么多讀者在此為我守候,很受感動。我想,在這個世界上,有人不喜歡我可以告我,但還是有很多人在關注著我,于是我的眼淚禁不住就流了出來,但我卻沒辦法向讀者們具體解釋,只能邊流淚邊簽名。”

     簽售后告白:三次被告的標的為20萬

     虹影在下午離開長春趕往沈陽的路上,通過手機與記者進行了聯系。據她講,長春市中法民事庭下達的傳票,通知她在6月24日參加法庭審理。原告陳小瀅認為《K》書內容侵犯了其父母的名譽權并給原告造成精神傷害,要求虹影公開道歉,并賠款20萬元人民幣(不包括訴訟費用在內)。虹影還說,陳小瀅的律師沒換,和在北京起訴時用的是一個人,她也將繼續請喬冬生擔任自己的律師。虹影表示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她的口徑是,“如果我虹影敗訴了,那么以后小說創作就沒法做了,作家創作自由將受到極大限制。”

    虹影作品

    虹影曾創作了《天堂鳥》、《詩,這陰性詞》、《魔菌》、《倫敦,危險的幽會》、《你一直對溫柔妥協》、《六指》、《雙層感覺》、《飢餓的女兒》、《白色海岸》、《辣椒式的口紅》、《K》等作品。虹影說:“有這么多出版發行商認我,就是因為我寫的東西不是講歷史,而是告訴了外國人一個另外真實的中國。我寫《阿難》的目的是在《K》和《飢餓的女兒》之后,繼續懺悔靈魂中的罪惡,讓許多看過我書的人有一份自己的思考。

    虹影官司   

    去年7月24日,《中國青年報》發表《女作家虹影被告侵犯名譽權》一文稱,虹影該年5月在英國倫敦收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的傳票。原告英籍華人陳小瀅將虹影和吉林《作家》雜志與《四川青年報》共同告上法庭。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認為,虹影撰寫的小說《K》以原告父母過去的生活為真實背景,以淫穢、污辱的手法杜撰了許多不堪入目的情節。而《作家》雜志和《四川青年報》轉載了《K》小說的內容,其傳播也對原告造成了不良影響,侵犯了原告父母的名譽權并給原告造成精神傷害。

     (城市晚報)


虹影
攝影/吳然
(責任編輯:劉宜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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