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已成为地方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
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把握正确的工作思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这应当成为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济南市对此作了认真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多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统一起来,通过人大工作创新,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首先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于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决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指导工作。其次是根据市委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安排,确定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任务,保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第三是坚持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凡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工作计划、拟作的决议决定以及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都报请市委原则同意,把人大工作纳入市委的整体工作部署。
二是把加快发展作为思路创新的着力点。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把握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切立足于发展,着眼于发展,用发展的思路谋划工作。我市自有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110余件地方性法规,其中75%以上直接与经济建设有关。济南作为老工业基地,近几年由于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经济受到一定影响。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极为关注,几次听取市政府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专题组织工业经济视察。有关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会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经济良性发展。今年,我市认真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奋斗目标,我们围绕实现这个目标,发挥人大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抓住关系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三是抓住根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创新的立足点。我们始终坚持把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石,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无论是开展立法、监督工作,还是处理来信来访,都注意从人民利益出发。“三农”问题是关系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针对农民负担过重、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正确估价农民的承受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农民积极性,并将这一问题当作每年工作的重点,年年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民致富奔小康进程。
二、立足实际,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1.突出“四个坚持”,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坚持立法同改革、发展决策紧密结合。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始终把重点放在规范和促进经济发展上,使立法进程同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相适应。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适时制定了《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作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注意从本市区位和功能特点出发,先后出台了《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济南市供电管理办法》、《济南市供水管理办法》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规,这些法规既与上位法相统一,又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注意总结本市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坚持“开门立法”。我们注重加强立法调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实施民主立法的运作机制。通过实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收集旁听公民的意见,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专门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规中涉及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领导亲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掌握第一手资料,常委会专门成立了由16位专家学者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委员会,每件法规案都提前向他们书面征求意见。同时,我们还注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活动中的作用。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地方立法的质量。四是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适应改革发展形势和上位法要求的法规予以及时修改和废止。近三年,我们就清理地方性法规81件,废除了其中的39个收费项目和100余项有关行政许可、批准、认证的规定。
2.坚持“三个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审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有的放矢。同时,我们实行了执法责任制,确定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责任,推动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针对计划、预算分解不细,代表难以进行监督的状况,督促计划、财政部门及时提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市级部门预算,并逐年增加对部门预算的审查范围,2003年增加到11个部门预算。这11个部门的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分别占市级预算、专项资金总量的50%和80%以上。我们还注意抓好跟踪监督。常委会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执法检查以及进行述职评议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交“一府两院”办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对落实不好的,继续跟踪监督,直到问题解决。为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分别与“一府两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和交流,多为“一府两院”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职能作用。
3.抓好“四项机制”,搞活代表工作。一是强化培训机制,提高代表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代表增强参与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干事创业,为加快济南发展献计出力。二是强化联系机制。常委会坚持每年一次集中联系代表、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代表、主任接待代表日、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等制度,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指导代表小组按照“专题、小型、深入、实效”的原则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三是强化激励机制。几年来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以“济南五年大变样,人大代表作贡献”、“实践‘三个代表’,人大代表做模范”等为主题的代表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争创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激励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四是强化督办机制,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围绕建议的按期办结率、解决问题率、代表满意率三个环节,在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要求承办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工作。我市还开通了人大代表与市长“直通车”,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摘自《中国人大》)
(作者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