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8日09:31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国首部土地承包地方法规实施

  本网讯 10月1日,国内首部土地承包地方法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在山东正式颁布实施,这部地方法规吸收了大量农民的意见、建议,并规定了征用土地村民有权进行听证。

  据介绍,为防止一些地方出现不合理占用土地行为,该办法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国家征收、征用土地过程中有听证权;同时,针对当前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等建设占用大量承包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定了占用承包地应当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申英) 

(责任编辑: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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