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县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今年9月下旬开展下基层“接访”的22个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有19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进一步证实了下基层“接访”确实是办信访的一种好形式。开展 “一主任四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下基层接访活动,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访,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这是人大信访制度的一个创新。清流县人大常委早在1999年就制定了《关于开展“一主任四长”下基层接访群众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他们坚持每年到1~2个乡镇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访。
这次是到这个县最南的端的灵地镇开展下基层开展“接访”,也是这个制度执行以来所到的第六个乡镇,此前的五次“接访”活动,共接访群众378批629人次,接访问题378件,大都得到了有效的办理落实。为搞好这次“接访”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参加“接访”领导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十天在县电视电台和灵地镇的镇、村各主要路口发布或张贴“接访”公告。
正式“接访”那天,在灵地镇政府办公楼里的接访室,近一上午的时间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长等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2批39人次,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拆迁补偿、农田用水、困难补助、干部作风、农村“低保”、改变退养待遇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共22个问题。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接访组明确表态:能解决的,接访领导都当场作出批示,当场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也向来访者作好解释说明。
灵地镇灵和村的黄富才老人,自称是解放清流的起义人员,非常动情地诉说眼下他生活的艰难和种种不幸遭遇,要求照顾享受农村“低保”待遇。见其固执而不解的样子,接访的县领导耐心地向他解释说明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并批示民政部门酌情予以适当补助,老人便高高兴兴地离去了。而对一些情况较复杂或者由于政策限制、经济条件所限,当场无法解决的接访件,接访后由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由县人大常会办公室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和接访领导的批示进行办交和跟踪督办。
黄志生等5名姚坊村民集体访反映了他们在船芜后龙山上的30亩农田,因船芜村民截留饮用而导致农田缺水灌溉,缺水灌溉使他们的农作物要比正常年景少收3~4成。受害者之黄水妹一,她家的3亩多地由于灌不上水,根本不能种植农作物,原以为改种辣椒会好些,可今年旱得不行,收成仍少得可怜。尽管这几年,镇里村里多次进调解,但都没有结果。因为船芜村民认为既然自已投资铺设了水管,就有充足的理由享受这点资源。县人大常委会胡主任接访后,提出了换地、改水源等几种处理意见供参考,要求镇人大加强监督,尽快协调解决。
经灵地镇人大和政府组织人员协调,黄志生等5户村民与船芜村民代表签订了协议。按照协议,船芜村民每天只能截引2个小时泉水饮用,其余时间保证农田灌溉用水,并尽快对船芜村附近的原安砂水文站两口水井进行改造,干旱时用水泵抽井水补充村民饮用水,从根本上解决村民饮用水与农田灌溉用水的矛盾。
李家、邓家、赖坊等附近的几个乡的一些群众,听说县人大常委会在灵地“接访”群众,也赶来反映问题。李家乡鲜水村村的罗福清反映李家乡政府没有按政策及时兑现他的亲属死亡一次困难补助和安葬费。郑副县长当场就批示,要求李家乡政府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分期分批予以解决,对于这样处理,来访人表示基本满意。
按规定,承办单位办理接访件,能办的一般应在两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办结,不符合政策和办理条件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在两月内不能办结的必须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尽量使来访群众满意,确实做到听民声、解民忧,从而使这一行之有效的办信访方式发挥出较好的作用。(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宜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