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6日《南方周末》的《代表该不该辞职》一文中,竟然连续两次有“四川省人大常委xxx”的表述,笔者对此先是感到惊讶,接着不由得想到了许多:在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汇亚陶瓷”网页及宣传资料的工程案例中存在有“河南省人大代表常委会”这样的提法;基层村民上访写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信件往往是“xx县人大主席xxx收”;更有甚者一些中央省部级别自办发行刊物的投递信函上赫然打印着“xx县人大办收”或“xx县人大主任收”的字样……
从有深度有广泛影响的报刊到中央权威机构杂志的表述不当,由网页制作的错误再到普通老百性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称谓的欠妥,各种常识性错误表述屡屡见诸报端和影视等媒体,显而易见,人大知识运用的混乱可窥一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人大系统内部自身规范统一性工作还做得不够,另一方面,媒体对人大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
人大知识的宣传亟待规范,任重而道远。为此,笔者建议,一是从教育入手。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都要将人大知识由浅入深系统地编入教科书,逐步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二是强化通讯员培训,增强对人大的了解,使其最终不犯常识性错误。同时,要从严把好各类作品出版的审查关。三是加强人大工作报道。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将人大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在形式上,新闻、消息、通讯、公益广告、文学作品、影视作品要全面开花,特别是在影视媒体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上这个薄弱环节要有较大的突破,通过一些为受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将人大宣传寓于其中,从而达到深入宣传的目的。四是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主办讲座、咨询、开展知识竞赛、赠送资料等手段,赋予一定的趣味性、知识性,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持久地宣传人大,使人大制度真正充分体现民意。(摘自《人民权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