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0日,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暨人大理论研讨会上,由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系统推出的一种监督新模式,引起人大同行及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推出的这一监督新模式的基本特点一是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的不同分工原则和有别角色地位,人代会决定大事,常委会为其负责、监督落实,各尽其职,竞显权力机关的权威;二是抓住了人大、人大常委会“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监督工作根本着力点,有力回答了人大、人大常委会是干什么的,怎么干的问题,克服了人大监督的盲目、随意性,使人大监督工作年年抓年年新,不留空,不断线,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找到了党委、人大、“一府两院”以及社会各界共识共图的契合点,整合各种力量,形成了自然联结的合力。把人大监督有机地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和时代潮流中去。
具体讲,濮阳市人大监督模式的内容及其操作方法是:1、年初量化分解工作任务、目标,明确监督内容。将当年人代会审议通过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被监督单位(1999年至2001年由人大分解;2002年,市政府主动做分解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执行单位)。对人代会任务、目标以明确的单位,将自己确定的当年主要工作任务,以书面形式报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分解的工作还包括法律法规,明确执法责任,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工作。2、年中检查、视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任务、目标完成顺利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把人代会选举、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除“一府两院”外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非政府组成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都纳入人大监督的视野,将这些监督对象都分配到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口联系。同时,将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口联系。同时,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也应邀选配到各工作委员会参加活动。每年定期进行的两次检查、视察,或分或合进行,重点查看任务目标落实情况、执法情况、廉政情况,做到与被监督者见事又见人,全面掌握情况,监督胸有成竹。3、评前民意调查。把被监督单位真正放到社会上,置于群众中,让民心这杆秤来衡量。召开民意调查大会,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让大家填写民意调查表。4、年底总评议。全市34个被列入监督的单位,40多位被监督的人员,由于加强了日常监督,评议只限于当年工作,所以年底的总评议就做到了繁而不杂,多而不乱,有的放矢,见实有效。总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进行,评议依据被监督者书面述职报告、各工委就被监督者任务完成情况汇总的表格、民意调查结果等三种材料,单位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人员分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类,按不同百分比要求评出结果。并将评议结果通过媒体公布,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下发各单位,报市委备案,反馈给被评议对象,促其整改。5、建立监督文书档案。即对每个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由对口联系的工委将各自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登记在案,为代表在下年人代会上审议工作报告提供参考。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监督模式是从1999年初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开始探索、逐步完善的。1999年1月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政府明确提出治理濮水河的目标。5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为此专门作出决定,市政府很快制订治理方案,确定三年治理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专门视察、跟踪监督,到当年4月底投资5000多万元的一期治理工程如期完成,一年前还为臭水沟的濮水河顿时变成了濮阳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2000年民意调查和年终评议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较差单位,引起省、市委高度重视,2002年年初对其领导进行了工作调整。2000年4月1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在濮阳视察时,对市人大的这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我们现在对好多工作监督不力,政府报告通不过的现象很少……你们要求政府报告的事情有了结果,这很好。”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监督探索在河南省传扬开后,全省的18个地市人大都派人先后来此参观学习,受到普遍好评。如今在濮阳“分解落实人代会通过的任务、目标”“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已不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正在变为一种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能量。
山西《人民代表报》200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