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08日17:38


文字: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三集)(二等奖)

  作者:郭亮、李涛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03年2月——25——27日

  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第1集):

  人民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开始曲)

  (片花)他们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他们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他们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他们的名字叫人大代表。

  “当选后就要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为打工者多提意见、建议,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重在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理念,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九届全国人大,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当人大代表,你跟人民没有密切的联系,就失去当代表的意义。这个人大代表绝对得敢说话,说真话,而且要依法来监督。”

  民主、高质立法,广泛、深入监督,一切为了人民的重托。

  中央台时事政治部、新闻评论部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

  今天播出第一篇: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杂音)一个群众向人大代表吴青反映情况。

  主持人:吴青,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北京海滨区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从1984年以来,吴青每周二下午4点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接待群众来访,不定期地向她的选民汇报工作。

  记者:您当了19年的人大代表,您非常注重监督的作用,人大代表非常重要的一个职责。那么,您觉得在您当了这么多年的人大代表,在这19年的过程中给您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吴青:我觉得说实话是难呐!监督太难了。但是我觉得这么多年来很可喜的是老百姓对法越来越重视了。因为只有法规才能保护更多的人,全体人民。

  记者:通过您自身的经历,您觉得在人大代表监督之下,各种事情的落实情况,这19年来有没有什么变化?

  吴青:我觉得有一些变化,就是代表能够推动法规的制定。

  主持人:作为人大代表,吴青说,我的责任重大,依据宪法我要监督一府两院,要与我的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反映他们对政府对检察院对法院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吴青的言行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人大代表的实质涵义。

  (间奏乐)

  [相关背景: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承担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目前,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共有320多万人。他们来自各个民族,分布在各个地区,工作在各个行业,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是一支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感召力的重要队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受全国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吴青:我学了宪法以后,我特别注意到宪法的第2条,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觉得这一点是最根本的。他这个人民,是我的老师、我的学生、学校的工人、周围的老百姓,这就是人民。他不可能自己来参加管理国家,他就通过他的人大代表。那么我就想,我既然要做到这一点,很重要的就是与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所以我就给自己定了,每礼拜二下午接待选民,4点到5点半,到现在己经19年了。我只要不开会,我绝对接待。因为你当人大代表,您跟人民没有密切的联系,就失去代表的意义了,那叫和事佬,绝对不行。这个人大代表绝对得敢说话,说真话,而且要依法来监督。

  主持人:公正、清廉,能言、敢言,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这是许多人大代表成功当选的原因。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今天,特别是九届人大以来,人民群众选举和参选人大代表的热情高涨,人们改变了以往对选举人大代表漠不关心的态度,自发地积极推举人大代表选举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副局长李伯钧:

  李伯钧:中国人大代表选举呢,从大的方面来讲,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具体来说,产生的方式有两种情况,一个就是直接选举产生,主要是县和乡这两级代表,由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再一个就是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也包括自治州、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间接选举,由代表大会组成选举单位,由下级代表选举上一级的代表来组成新的国家权力机关。都是民主选举产生出来的。

  主持人:人称“意见大王”的马鸿宾个人自荐并成功当选青岛市人大代表。

  马鸿宾:我认为,当了市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为人民办事情,更好地发挥我代表的作用。因为,我自我感觉我有这个能力,而且我有这种责任感。

  主持人:如果说,马鸿宾靠个人自荐并成功当选青岛市人大代表这样的例子极其普通,那么,像浙江省义乌市那样,由外来人口参选并当选为人大代表的现象在今天也绝非个别。义乌台记者曹以明发来报道认为,随着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面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现代化迅速迈进,在城市的政治生活中,给民工群体以应有的位置,让他们能够真正融入所在城市的正常生活,这是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需要。

  曹以明:当时是在我们义乌市的大成镇,这个镇素来有“中国衬衫之乡”的美誉。当时就在这个镇上,有3000多名外来员工投票选举了7名外来务工人员为这个镇的人大代表。当时之所以放在大成镇选举,是因为这个镇本地人口只有3万2千人,但是外来人口也有3万多,也就是说,在这个镇外来人口对当地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因此,我们市里把这个镇当作外来人口人大代表选举的一个试点,主要考虑是一方面让他们参加社会政治、经济建设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另外呢,这些当选的外来人大代表都是外来人员队伍中的佼佼者,他们在外来员工中有相当的号召力,这样,可以加强对外来员工的管理。而且,这7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人大代表以后,在当地包括整个浙江省都引起了巨大的效应。据后来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介绍,这个事情在我们浙江省是首例。因此,在我们去年,也就是2002年义乌市的人大代表选举中,我们市级人大常委会把外来务工人员也列入了市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去年有11位外来务工人员当选为我们市级的人大代表。

  主持人:浙江能达力集团外贸公司总经理于锋是当时当选义乌市大成镇人大代表的外来打工者之一,谈到自己的亲身经历,他感触良多。

  于锋:当选代表以后,我觉得自己的角色有一种转变,由原来企业的一个员工,转变为既是企业的一名员工,同时也要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积极参政议政,这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挑战和转变。这一点给我的感受比较深。

  主持人: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和依托,其素质如何,作用发挥的怎样,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水平。相对于过去常见的将代表候选人姓名及所任职务公布的做法,让代表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以争取选民,是建立代表竞选机制的一种尝试。这得从源头上把住代表素质关,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无疑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在中央台驻天津记者郑凯发来的报道里,我们能够感受到今天特别是九届人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日益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郑凯:前不久天津市进行了各区县及市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天津市在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特别注意发挥人民群众在选举中的作用。为了让群众真正了解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出思想政治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作为人大代表,天津市在人大换届选举中采取多种形式,让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其中,选民与代表候选人见面会,是主要的形式之一。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王清告诉记者:

  王青:为了搞好我区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我们注意精心地做好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使选民真正地了解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热心地为选民办事的候选人来选为人大代表。

  (音奏乐)

  (结束)

  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第2集):

  迈入质量立法时代

  (开始曲)

  (片花)他们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他们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他们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他们的名字叫人大代表。

  “当选后就要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为打工者多提意见、建议,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重在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理念,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九届全国人大,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当人大代表,你跟人民没有密切的联系,就失去当代表的意义。这个人大代表绝对得敢说话,说真话,而且要依法来监督。”

  民主、高质立法,广泛、深入监督,一切为了人民的重托。

  中央台时事政治部、新闻评论部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

  今天播出第二篇:迈入质量立法时代

  (常委会会场)

  李鹏:各位委员,今天的会议应到人数155人,因病因事缺席15人,出席140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赞成136票,反对2票,弃权2票,有一人未按表决器。)通过!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压混)

  主持人:各位听众,这里是位于人民大会堂二楼的常委会会议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在这里举行一次会议。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桌子上都有一台小小的黑色表决器。九届人大期间,123件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就是在这里,经过充分甚至激烈地审议之后,通过这些小黑盒子付诸表决、应运而生的。这些法律法规覆盖并深刻作用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环保等各个领域。

  本届人大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立法目标确定为:“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非常有计划地制定了长远目标、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落实。五年之后,李鹏委员长在第31次常委会上欣慰地总结说:

  李鹏:在前几届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己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法律已经基本制定出来,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初步形成。

  [相关背景立法权:立法权是全国人大的主要职权,主要是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其中,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乔晓阳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初始就作出决定,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决定是有深远考虑的。

  乔晓阳:本届人大一成立,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做出一个决定,就是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届人大常委会考虑得是比较远的,这样才能为到2010年形成打下一个基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的构成,是以宪法为统率,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组成的。

  本届人大立法具有围绕大局、注重质量、承上启下等重要特点。

  (间奏乐)

  质量立法

  主持人:本届人大以前,法律草案一般实行二审制。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李鹏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宣布将实行三审制。也就是说,一部法律草案,至少三次提请常委会审议,才可以付诸表决。

  除了将二审制改为三审制外,本届人大还将审议法律草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由分为4组改成分为6组,这意味着参加审议的人员有了更多的发言机会,委员长、副委员长也经常参加小组审议,听取大家直率而尖锐的发言。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从本届人大开始,还出现了一道特殊的风景,就是每次常委会后都要举办法制讲座。

  (掌声)

  李鹏:今天我们进行的法制讲座是关于行政程序法的法律制度,请应松年同志给我们讲课。

  应松年: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行政程序问题是目前世界法律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有人甚至于说呢,法即程序。因此介绍行政程序法律问题我想应该是很有意义的。我的介绍想分下面三个方面。(压混)

  乔晓阳:法制讲座,本届己经30次了,这个法制讲座的好处在哪里呢,它是紧紧地结合着我们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和将要审议的重要的法律案,这样来增加委员们有关的法律知识,从而能够保证提高审议的质量。通过专家讲解以后再来审议,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你比如说《证券投资基金法》,这就很专的。为WTO这一个课题,举行了三次。还有像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也是专门举行了法制讲座。

  (间奏乐)

  民主立法

  主持人:新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在表决中未获通过的法律草案,出现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这就是由有关部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草案,由于修改将直接导致养路费改为燃油税,故而又被人称作“燃油税法案。”据介绍,当时,交通和车辆“费改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各项“费改税”工作的突破口,法案一提交就引起激烈争议。大多数常委会成员虽然赞同实施费改税,但不同意征收燃油税的具体方案。会议期间,财政部部长两次到会说明情况,委员们仍然表示对方案不满意。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没能付诸表决,第九次会议上又戏剧性地以一票之差未获通过。终于在第十二次会议上,法案修改规定:国务院在制定费改税的具体实施办法时,要防止增加农民负担,防止增加车辆用油以外的其他负担,常委会成员才普遍表示满意,表决通过了这项法案。虽然这部法案的通过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和许多波折,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日趋活跃、发展的表现,它充分表明人大的投票结果是经过各种不同意见的碰撞、交锋和融合形成的,用事实改变了长期以来认为人大只是“橡皮图章”的误解。

  (间奏乐)

  透明立法

  主持人:1998年5月6号,很多人如惯常打开报纸,却惊讶地发现,《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全文刊登,并赫然表示向全民征求意见。这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并非第一次,但紧接着,本届人大又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草案相继向全民公开,集纳民智,透明立法,其密集程度之高确实是罕见的,这种走群众路线的决心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和热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98年4月份,《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是当时的新一届政府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法律。4月份,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进行了初步的审议。审议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一个通知,同时在报纸上全文公布了《土地管理法》草案,向全民广泛收集意见。这个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当时,我参加这方面的具体工作留有很深的印象。当时在8月底,我们作了一个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了意见,25个大中城市和52个中央有关部门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法工委直接收到的人民来信,共有675封。675封来信当中,来自单位的意见173封,来自个人的意见是502封。我们还召开了各民主党派、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的座谈会,还组织了相应的调查研究。由于进行了充分听取和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在98年8月,也就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顺利得到了通过。我记得当时的法律草案审议通过,一共有141名常委委员在会议上,结果显示139票赞成,只有两票弃权。

  《婚姻法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后引起的踊跃参与和激烈争论更是前所未有的。光是群众来信就高达4600多封!参与讨论的波及各行各业,有90岁的老人,还有年仅13岁的孩子。有人细致入微地将婚姻法修订草案从头至尾改写了一遍,更有人不远千里专程登门阐述意见。人们就法律中涉及的重婚、家庭暴力、离婚过错赔偿等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激烈争辩,使立法过程变成了中国社会保守学者与激进专家、传统平民与前卫阶层、新新人类与道德卫士、“性解放”信奉者与“包二奶”受害者等各色人群的一场观念大交锋。

  (间奏乐)

  科学立法

  主持人:新中国法律著名的难产儿《证券法》,在经历了六年的痛苦分娩后,终于在1998年12月29号下午被本届人大成功接生。这部法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由人大方面自己组织专家起草制定的,是第一次走上前台,减少了以往法律草案中常见的部门色彩,“专家立法”敢于直面复杂的现实情况,因此也招致了各方面的意见比较大,搁置多年难以出台。

  人大财经委的专家介绍,早在1992年8月他们就为起草证券法赴深圳考察,当时正赶上深圳发生“8.10”事件。目睹这场悲剧,使他深感立法到了时不我待的地步。可是中国证券市场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对许多重大焦点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根本无法形成一致意见。《证券法》草案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桌上销声匿迹后,一被搁浅竟长达四年之久。这其间,调研和修改并没有停止,中国证券市场几经沉浮,亚洲金融危机又拉响警报,应该说,惊心动魄的证券市场成了立法者最好的导师。直到1998年下半年,《证券法》草案终于被重新摆上了九届人大的审议桌。

  李鹏委员长在听取各方面的汇报后,会同各位副委员长在委员长会议上决定争取促使这部具有理想色彩的法律尽早出台。他多次组织调研活动,去交易所考察,协调各方不同意见。几个月后,《证券法》终于出台,引起全社会强烈反响,这件事被新闻界评为当年十大经济新闻之一。

  乔晓阳:我们常委会的领导,特别我们李鹏委员长,对于立法非常重视,有的他亲自进行调查,比如说证券法,他就带着我们亲自到深圳做调查,开座谈会,做一些决策,这个极大地推动了。那么还有就是我们的协调工作也很大。因为立法大家都赞成,但是也的确有个问题,部门立法,它都愿意法律为它自己的利益考虑多点。那么在协调过程中,我们一般地都是领导同志亲自参加。

  (间奏乐)

  承上启下

  乔晓阳:就是承上启下,积极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造条件,对一些到2010年形成法律体系必不可少的基本的法律极早地予以考虑,比如说《监督法》,大家非常关心的。这个《监督法》,应该说是在法律体系的宪法类里必不可少的一部法律,也是人大制度建设里的一部重要法律。再一个更典型的例子。(压混)

  主持人:123件沉甸甸的立法是成就,质量立法、民主立法蔚然成风是成就。但从长远的角度看,本届人大为今后中国立法创造的条件、奠定的基础,更是它不可忽视的重要成就。

  (音奏乐)

  (结束)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第3集):监督

  (开始曲)

  (片花)他们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他们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他们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者,他们的名字叫人大代表。

  “当选后就要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为打工者多提意见、建议,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重在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理念,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九届全国人大,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当人大代表,你跟人民没有密切的联系,就失去当代表的意义。这个人大代表绝对得敢说话,说真话,而且要依法来监督。”

  民主、高质立法,广泛、深入监督,一切为了人民的重托。

  中央台时事政治部、新闻评论部联合推出系列报道《九届全国人大五年历程回眸——为了人民的重托》。

  今天播出第三篇:监督

  广东省人大代表:我这里要说的是省环保局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处置不当,监管不力,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认为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外一方面,叫它停,它没有停,我们也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当然,按照要求它能不能建,要经过环境质量评价。处置不当,首先它没有经过环评。(压混)

  主持人:各位听众,您现在听到的是广州电台三年前的一段录音报道。正在说话的是广东省人大代表钟信才和杨军辉。他们指出,广东省四会市在北江边上非法建电镀厂18家,导致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北江的严重后果,而早就知情的省环保局对此竟一直袖手旁观。30位人大代表联名要求质询省环保局。

  广东省人大代表:作为你们,是环保法的执法单位,你的环境保护意识应该比我们老百姓强,这个不仅仅是对下游老百姓的感情问题,是一个违法问题。

  主持人:一个月后,广东省环保局长被换人。   [相关背景质询:质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监督对象有重大失误的职权行为依法提出并要求答复的质问。质询对被质询机关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被质询机关必须按要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答复。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170多名北京代表就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最大的上海宝钢工程建设问题提出质询,人称“共和国质询第一案”。法律规定,人大的监督权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监督手段,除了质询以外,还包括:询问、提出意见、特定问题调查、做出决议决定、撤职罢免等。]

  (以下在磁带B面)

  主持人:广东省人大代表质询省环保局只是地方人大监督的一例个案,五年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由虚变实、由弱变强、由少变多在许许多多地方都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和重要影响。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也同样在扎实稳健中时常爆出惊人之举。

  1999年6月,一则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新闻震撼了社会。26号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披露财政部、水利部等十多个部委在预算等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相当普遍的违纪违规情况,数额惊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这项报告时,要求加强监督的呼声空前高涨。委员们认识到,没有来自人大方面的监督,仅靠行政系统自己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

  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光毅:大家知道,国外议会把预算作为第一项重大任务,预算审查都要经过半年时间。当然我们体制不同,但如何把预算工作纳入人大的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建议成立预算工作委员会。我们在98年8月提出议案,很快12月就通过了。应该说这是我们这一届在加强监督方面一个很大的举措,影响也很大。紧接着我们组织起草了两个法律决定。一个是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一个是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这里解决了几个比较大的问题,一个是今后必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必须严格按预算支出,这个影响很大。过去我们花钱没数,今天缺钱了就到财政部去要,现在不行了,年初就得开始编,编了审查以后要按预算支出。大家很欢迎。

  主持人:与对国务院及其部委工作监督并重的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同样引人注目。每年三月全国人大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投票结果,己经成为令人关注、扣人心弦的悬念。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韩晓武介绍说:他们五年里对公、检、法、司队伍共进行了三次大的检查和视察。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解决了不少问题。

  韩晓武:比如在2000年搞过一次刑诉法的执法检查,当时提出10个重点案例,都是超期羁押的,应该说到现在为止都解决了。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有的是当时就解决了。比如像内蒙古有一个他是超期羁押的贩毒分子,贩毒了是5000克,数量比较大。但由于管辖的问题,他这个人是被内蒙古的公安系统给抓起来了,但他当时贩毒的时候是在山东,最后两地法院为管辖的问题说不清楚,所以,被羁押了13年。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了这个问题,两、三个月以后,这个案件就顺利地执行完了。

  主持人:本届人大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经常就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报告和情况说明。

  李融荣:去年1至10月,全国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42.45%,另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相对改善。今年1至10月,在全国车辆同比增加14%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有所下降。(压混)

  主持人:这是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融荣受国务院委托,向本届人大做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李鹏:本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肯定了国务院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希望国务院切实改进。

  主持人:五年来,本届人大共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0个专题工作报告。

  执法检查是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手段。检查的对象往往是中央关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检查不仅要求被查部门积极整改,限期向人大报告整改情况,还会进行跟踪检查。比如,《消防法》执法检查后,全国人大内司委几次听取了公安部整改情况的汇报,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被查出的30万件火险隐患,就有27万件得到了整改。

  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光毅对《证券法》的执法检查记忆犹新,因为那一次执法检查的结果是:从法律上最终明确了保护我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陈光毅:应该说我们这次《证券法》的检查,比较多地反映了一些《证券法》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证券的监管问题、上市的问题,另外,我们提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证券法》讲了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话没错,但应加一条,特别是应当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中国证券投资的特点主要就是中小投资者,特别是股民。我们现在起草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总则中就把这一条写进去了,别小看这句话,这一句话有了,下面很多地方都要跟着来了,都要维护这个。

  主持人:李鹏委员长在总结本届人大监督工作时指出:

  李鹏: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始终围绕增强监督时效这一中心环节,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的力度。注意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主持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最醒目的标志性事件出现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2002年8月23号上午,常委会会议厅里的气氛有些异样,偌大的会场座无虚席,稍晚到场的记者根本找不到座位。

  李鹏:现在进行第8项议程,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的议案。这个议案已经本次会议初步审议,现在请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同志作说明。

  主持人:可以说,这一时刻是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17年的酝酿和等待。从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至今,代表们一次又一次地提出议案,呼吁《监督法》尽快出台,其中七届人大收到议案13件,八届人大27件,九届人大41件。历经十多年的起草,历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和总结,《监督法》草案终于摆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桌。难怪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走上发言席就《监督法》草案作说明时,摄影和摄像记者蜂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闪光灯此起彼伏。(间奏乐)(结束)

  2003年2月25日-2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节目播出

(责任编辑: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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