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5日讯(记者 李新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今日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四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普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将为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五”普法进行三年来,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紧扣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效果显著。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治理的能力明显增强。报告客观反映了“四五”普法三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普法工作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构想。在审议中,委员们还就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部分委员认为,普法首先要培植宪法意识。宪法修正案已经通过公布,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宣传学习宪法应成为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开展。特别是要通过各种活动和方式,不断加强党政部门领导和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务求实效。
有的委员建议,群众普及基本的法制观念,既要遵纪守法,又要依法维权。一方面要倡导每个人都做一个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当前社会多元化、经济多元化、利益多元化,经常涉及到维权的问题,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依法寻求保护,不能采取一些违背法律的方式、方法。
许多委员建议,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当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值得高度重视。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价值观渐趋成熟时期,对一些违法诱因缺乏甄别和认识能力,要适时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同时,对青少年普法要有针对性,选择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2004年4月6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