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4日讯(记者 吴坤)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今天受国务院委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作《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三年来情况的报告》。
张福森说,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就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决议。此前,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3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决议,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张福森说,北京市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显示,89.25%的被调查者知道“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宪法”,75.5%的被调查者知道“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表明,宪法知识正在逐步得到普及,人民群众的宪法观念有所增强。与此同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蓬勃开展。全国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国家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逐步深化。全国基本实现了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普法合格证、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全国80%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90%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保持在1%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依法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98%的地级市、95%的县(区、市)、92%的基层单位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
张福森说,“四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各部门齐抓共管,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辅相成,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社会各项事务的依法管理;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张福森在谈到下一阶段工作设想时说,要进一步加大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近期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月活动;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依法行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力度;不断强化法制教育效果。
2004年4月5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