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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实际,根据《党章》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提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坚持理想,坚定信念。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而奋斗。
二、增强党性,履行义务。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增强政治荣誉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勤奋学习,开拓创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人大制度基本知识,学习法律、经济、文化和科技等知识,扎实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法律政策水平,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思维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作贡献。
四、心系群众,作风优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任免、决定等各项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和各项工作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立足本职,业绩优异。立足本职岗位,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创新制度、精益求精,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服务“三会”、服务代表、服务机关的工作水平,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六、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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