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是一种享受,读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更是一种享受。《人民日报》是中国的第一大报,我就一向喜欢读这张报纸,非常崇拜这张报纸。但常常读,也常常会读出一些毛病,或说疑问来。
实话实说,办一张报纸,要做到一点差错都不出,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也是不现实的。重要的,是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正确对待差错,尽量减少差错。《人民日报》在这方面一直都做得很好,从来就不讳忌医治,常常主动找丑亮丑,今年更是破天荒地在报上辟出专栏《报友说报》,公开欢迎读者为其挑剌。受其鼓舞,近来我曾断断续续给这张报纸挑过一些毛病,有的在报上登过,更多的则记在笔记本上。这里顺手拈来三则疑问,两则“问”之《人民日报》,一则“问”之《江南时报》,且曰“新闻三问”。这些疑问确也有些代表性,当然在其它报纸和媒体上类似情况更多。由于本人学识疏浅,“问”之不当,还望诸君赐教。
一问:新闻能否把时间拉得更近一些?
《人民日报》的经济新闻向来是受人关注的。但有时读这方面的新闻,却总感到在时效性方面还欠些火候,新闻不新。远的不说,就以6月16日的“国民经济”版为例:《九十三家〈地条钢〉生产窝点被取缔》《手动四轮轮椅车合格率低》《最后一个没有铁路的省区即将铺轨》《近八成生化分析仪不合格》《汽车灯具抽样合格率为78.1%》等全部5篇消息,其消息来源时间2篇用的是“近日”,1篇用的是“日前”,另2篇除了电头含时间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时间表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时间模糊或缺少时间,是新闻的大忌。
其实,仔细读这些新闻,是完全可以找到最新时间的。因为这些新闻都是记者当天从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了解到的,我们的报道就应突出采访时的“今天”,而非采访对象开展某项工作时的“近日”和“日前”。用“今天”取代“日前”,拉近了时间,新闻读起来就更加贴近和容易接受了。
我们说,新闻之所以成新闻,皆因时效性在起作用,离开了时效性,新闻如粪土一般。时效性对记者的要求很高,尤其对已有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的现代记者要求更高。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有时新闻发生了,记者没有第一时间赶到,这虽然很遗憾,但并不是一切都无可挽回,也就是说,还并不妨碍我们写出新鲜的新闻来。对于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的“新闻”,只要我们开动脑筋,还是能够想出办法使“旧”闻翻“新”的。这办法就是:寻找时间要素的最近点,写出最新的新闻根据。
新华社电讯稿《上海把最后两辆人力车送交博物馆》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1956年初,上海市政府发出公告,要求取消人力车,受到了人力车工人的欢迎。不知由于何种原因,新华社驻地记者当时可能并没有很在意这一件事。2月25日,当最后两辆人力车被送进博物馆时,新华社却突然发出了一篇时效性极强的新闻稿:
“上海市交通局今天把上海的最后两辆人力车送给了博物馆。原来的人力车工人曾为此自动集会庆祝,感谢政府替他们挖掉了穷根,帮助他们走上了新的生活。”(导语)
显然,这条“今日新闻”是过去被耽误了的“旧闻”翻“新”,是采写者有意“等”出来的。由于有了鲜活的“今天”,发霉的“不久前”、“日前”终于没了踪影。这就是聪明记者的高明之处。
据1992年第7期《新闻与成才》杂志介绍,西方媒体对新闻时效性尤其重视。如有一条消息导语的初稿是这样写的:“州长昨天作出每月节约25000美元的工资开支的决定,州公路局因此裁员10名。”这在我们看来,时效性够强了,但人家并不满足,见报时改为:“今天,10名公路局的职员卷起铺盖离职了。他们是州长为了每月节约25000美元的工资开支所作决定的牺牲者。”
拉近时间,能用“今天”就别写“昨天”,什么叫新闻?我想这就叫“新闻”。使“旧”闻翻“新”,使新闻更“新”,把报道时间拉得更近一些,这是报道艺术,也是报道者和媒体的责任。包括《人民日报》在内,我们所有的媒体和记者都应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
二问:使用简称能否更严肃规范一些?
6月8日《人民日报》“政治·法律·社会”版“时政纵横”栏目登了一组新闻,第一篇稿为《最高法/加大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案件审判力度》,初看标题,我以为国家又出台了什么重要法律,往下一看,方知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大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案件的审判力度。原来引题“最高法”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简称,只怪本人孤陋寡闻。
确实应该说,简称是一个好东西,删繁就简,以一当十,一目了然,谁都喜欢。比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为“中国”,把“美利坚合众国”简称为“美国”,一般情况下行文说话就方便多了。但是,简称也不是随意可以用的。首先,简称本身就要求简练、通俗、准确、清楚、明白,不能因减少字数而害义,或产生歧义,更不能让人反感和庸俗化。其次,使用简称须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什么地方能用,什么地方不能用,都有一定的讲究。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一些报纸、电视、电影、杂志,使用简称极不规范,花样翻新不说,有的太随意,几乎到了胡编乱造的地步。比如说,有的把“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为“村长”,明显与法律相违;有的把“个体私营经济”简称为“个私”,让人看不懂;有的把“人民银行”简称为“人行”,以为哪里人贩子;有的把“太平洋保险公司”简称为“太保”,总以为是那令人恶心的“盖世太保”。还有,“×局长”简称为“×局”,“×队长”简称为“×队”,等等,这些都是极不规范和雅观的。更为好笑的是,前些年广东媒体炒热了一个“军嫂”(军人妻子的简称),现在倒好了,“空嫂”、“月嫂”、“警嫂”、“税嫂”甚至“粪嫂”什么样的“嫂”都出来了,是已婚妇女就是“嫂”,干什么的就是什么“嫂”,真耽心将来的社会是 “嫂” 声一片了。
媒体尤其是报纸为了把标题做短一些,做醒目一些,不可避免会对一些较长的单位名称或词语进行简化,这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但任何简化必须严肃,必须明白无误。像前面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简称为“最高法”就很不妥,“法”与“法院”完全是两回事,不可混淆。这里倒不如多加一个字,用“最高法院”妥当一些。若不加字,用“高法院”也要好些。当然,也许有人会说,是报纸某个环节无意中漏掉了一个字。真是这样,那就只好另当别论了。
三问:“惟一” 、“第一” 能否搞得更准确一些?
“惟一”的东西肯定是新闻,“第一”的东西也肯定是新闻,搞新闻的人谁都明白这一点。因此,时刻不忘在“惟一”、“第一”上做文章,找由头,也就成了某些记者和媒体惯常使用的拿手好戏。至于真个儿是不是那么一回事,一、难得有人较劲;二、鬼晓得。只是一些明眼人、有心人时常愤愤然:又被耍了!
读6月19日的《江南时报》,就有这样的感觉。报上有一条很醒目的新闻,标题为《29岁姑娘嫁给63岁囚犯 新郎还要坐上18年牢》。第一句话就是:“昨天,29岁的上海姑娘小史在杭州江干区婚姻登记处,与男友63岁的老赵登记注册结婚,这是司法部惟一特批的正在服刑中的新人走出监狱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文章写得一般,反反复复向读者兜售的就是两个字:惟一。
果真是“惟一”吗?一般人也许不会多想,但笔者忽然记起今年初参加一个新闻评奖,有人曾为此较过劲,当时的结果是发现全国各地有好几起此类“惟一”的“监狱婚礼”,那条和《江南时报》一样,报道“第一个”经司法部特批的服刑人员和未婚妻登记结婚的新闻,自然因“第一”不实而落选了。就在不久前的5月29日,一些媒体还曾报道淄博监狱为5名重刑犯举行集体婚礼,这5名重刑犯也都是被有关部门批准,走出监狱到淄川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有如此多的“第一”在先,《江南时报》此时再说“惟一”,就显得很有些滑稽了。
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不准确,新闻就会走样。一个国家那么大,要搞准“惟一”、“第一”,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绝对把握,一般情况下还是慎言“惟一”、“第一”好。其实,大量的新闻是不需要“惟一”、“第一”来衬托的,事实感人,大众关注,不是“第一”,照样“抓”人。若弄巧成拙,反而会留下笑柄,让人反感。
(作者为湖南省永州日报社副总编辑、主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