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写作《良心论》是否有一个现实的动因?面对社会转型期人们所面临的种种道德困惑,似乎在向过去寻求,使传统道德能为今天所用。 答:我写这本书确实是有一种对现实社会的关怀,而且这种关怀还延伸到历史。近百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一个传统的农业经济和等级制的社会转向一个致力于现代化和趋于平等的社会,但维系社会的道德也许仍然没有全脱传统“圣贤伦理”、“楷模伦理”的形态,这就和现代社会其他方面的情况有了差距,所以有必要建设一种平等的和基本的社会伦理。
但我写《良心论》的直接原因还是学术的:也就是受台湾牟宗山先生《心体与性体》一书的刺激。此前有两三年时间,我一直在读中国古代经典,可以说是生活在“过去”之中,我体会中国文化传统虽然在近代以来历经劫难,本身仍然含有许多富有生命力的因素,但也要经过一番立足于自身的改造和转化,积极吸收其他文明的有益因素,才能在老树上再发繁茂的新枝,巍然屹立于当今世界之林。我所做的工作只是一个非常初步的尝试,我并没有太想求用,尤其是直接的实用,一个人面对社会和时代的感觉有时是很无力的,虽然也要尽力而为。
问:《良心论》的副标题是“传统良知的社会转化”,您是否能略微说明一下这种转化,这种转化的关键是什么呢?
答:我始终认为谈思想观念不能脱离社会,社会变了,道德也不得不有所改变。传统儒学是很有意义的道德和人生的学问,但后来主要是发展为一种自我修身之学,所以,它要为现代社会提供伦理方面的理论资源,有一个瓶颈需要越过:它需要由少数精英修身向圣的学问转变为所有人都遵循基本道德规范的学问,这里的关键是摆脱自我,以一种全社会和所有人的观点来看道德,既不是“居高临下”,也不是“高山仰止”,而是处在一个所有人平等的观点上。
问:“底线伦理学”的主旨应该如何表述,它可否通过什么途径成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规范?
答:更完整地说,我探讨的是一种普遍主义的底线伦理学,也就是一种试图阐述现代社会所有成员都应遵守的基本义务之内容、范围和根据的伦理学。“底线”是一个比喻,一是说这里所讲的“伦理”并非人生的全部,也不是人生的最高理想,而只是下面的基础,但这种基础又极其重要,拥有一种相对于价值理想的优先性;二是说它还是一种人们行为的最起码的界限,人不能够完全为所欲为,而是总要有所不为。“普遍”的含义则一是说它一无例外地要求所有人;二是说它寻求所有人的赞同、所有人的共识。而要如此,这种道德当然又必须是最基本和最起码的,所以“普遍”与“底线”两者总是互相联系的。我认为,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是对这一底线伦理的一个最好概括:你不想被偷、被骗、被抢、被杀、被强制和被伤害,那么,你也不能如此对别人做这些事。
而且,我相信这些基本规范千百年来早就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已经为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所遵循,只是由于近百年来激烈的社会变迁所带来的一些破坏和混淆,有必要更为明白的加以陈述和重申,形成全社会的巩固和明确的共识。
问:强调道德的底线与提倡一种人生的理想,是否可以成为并驾齐驱的两部马车?
答:这两者确实可以互补:严守道德底线需要得到人生理想的支持,得到一种渴求无限的精神的支持,而去实现任何人生理想也要受到道德底线的限制。但两者又有区分:底线可以说是一个单数,底线只是一个,并不是说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它是对全社会的,它对所有人都是同等要求的,并且它在某些范围内还可以有某种法律和舆论的强制;而今天人们的生活理想却可以说是趋向于一个复数,人们的价值追求和终极关切是不一样的,它们也是属于个人自愿的选择。现在优先的问题是需要如此阐述一种底线伦理,以使它得到不是一种人生理想与价值体系的独断的支持和阐释,而是得到各种合理的人生理想与价值体系的共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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