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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工程欠薪谁来管

2013年01月26日05:53    来源:湖北日报    手机看新闻

  湖北日报讯 晏扬

  时至年关,欠薪讨薪的问题又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遵化市有关部门建职教中心时,欠下农民工工钱,而且一欠就是6年,可是农民工找欠薪单位讨薪无果后,找市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却遭到呵斥。市劳动监察大队不但断然表示“政府工程欠薪我们管不了,你们去找政府”,而且直接赶人:“赶紧给我走人,别在这儿待着了!”

  本该为劳动者维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对待讨薪农民工却犹如凶神恶煞,这是何等讽刺!“你们去找政府”,难道劳动监察部门不是政府的一部分?“赶紧给我走人”,难道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就是这样“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对官方工程欠薪管不了,那么官方工程欠薪谁来管呢?难道由天管、由地管?显然,依照公共管理职责分工,理该由司其事的官方机构来管。而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上访等事件,就正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法定职责。

  上述劳动监察大队面对农民工讨薪声称“管不了”,说到底还是在推诿卸责。不必讳言,管官方工程欠薪,确实不无难度。但有难度就可以不履行应履的职责吗?当然不能。事实上,无论民间企业还是官方单位,都应恪守法律法规。恶意欠薪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恶意欠薪者,无论是谁,负有管理和处理这类行为者,都应责无旁贷地去管、去处理。即使难以独立处理或一时处理不到位,那也不能不受理,不能不尽职尽责去向上反映,去积极做协调督促等工作,否则,一味推诿和逃避,就是失职乃至渎职。

  当然,这事也提醒我们的政府部门,搞官方工程尤其要防止欠薪,一旦欠薪,就应主动设法清欠。如果一赖再赖,不但恶化官方的信誉和产生很坏的示范效应,还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患。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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