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交通部门一辆路桥检测车在连霍高速公路义昌大桥北半幅桥面上准备进行检测。当日,河南省交通部门在发生大桥垮塌事故的连霍高速公路义昌大桥上,对北半幅桥梁结构进行安全性评估检测和桥面维修,通过实验来确定桥的承载能力并及时公布是否具备安全通车条件。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西安2月3日电 记者3日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新闻办了解到,连霍高速大桥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已被官方证实来自蒲城县宏盛花炮有限公司。得到消息后,蒲城县配合河南警方开展供货企业生产运输情况核查。
2月1日9时许,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发生后,当日18时,蒲城县依据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车牌号为“冀A70308”及司乘人员有关信息,配合开展核查。
1日22时,蒲城县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辆来自河北,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约有600余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辆离开蒲城。
在得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的烟花爆竹来自蒲城后,蒲城县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和有关花炮生产乡镇配合事故核查工作,同时落实花炮停产措施,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
2日凌晨,在蒲城警方的协助下,供货企业及运输方相关的4个人已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