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有关礼品和商品的豪华包装问题再次凸显。除了造成每年垃圾总量逐年递增的尴尬之外,还有包装浪费背后的法律问题——豪华包装对法律尊严的伤害。
首先,豪华包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企业为了营利,常常会通过过度包装来隐瞒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等信息,从而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失灵。商品的豪华包装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其次,豪华包装也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因为过度包装实际上是厂商想以华丽的包装来掩盖较为低劣或者低成本内容物的本质,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是不诚信的表现。
再次,豪华包装还有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因为,豪华包装本质上是一种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这不但违背了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而且经营者具有依仗经济优势限制竞争的性质。
要想让商品脱下豪华“外衣”,仅仅靠商家的自觉、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完善的法律和可操作的具体规定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原文刊于2月7日《法制日报》,有删改。原题:《包装浪费实质上是个法律问题》。作者:马广志)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