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场凄婉的英雄悲歌,到“渔夫见死不救”的传言,再到“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的深度刺痛,“湖北三名大学生救人牺牲”事件的真相流变,一波三折。隐情在不断被揭开,新的版本不断被产生,关注此事的媒体人和网友,读出了社会道德的沦落,也感受到逼近真相的苦涩。   [“牵尸要价”刺痛网友 讨伐不彻底赞美无意义]

“挟尸要价”拷问社会道德
  •    一张照片引发民意愤怒

       民意愤怒的原点在于:打捞者“手牵绑尸绳”的照片,第一次呈现于网络中———打捞者站在船头,溺亡大学生的尸体垂落着漂在水中。这种场景让网友喊出了“不能让‘挟尸要价’再次羞辱社会!”有网友评价:“挟尸要价”践踏了全社会公认的“救死扶伤”道德准则。[详细]   

       挟尸要价突破社会道德底线

       徐慨表示,公众之所以异常愤怒,是因为“挟尸要价”这样的行为已经彻底突破了公众的道德底线。在那张照片当中,一个人手拉着绳子,牵着浸泡在冰冷的江水里救人大学生的遗体,另一只手就在比划,在跟岸上要价。那么,到底一个人要冷漠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样的行为,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能够让一个人变得如此地冷漠?我觉得这是导致公众异常愤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详细]   

       追寻真相才能解开道德困境

       人们固然感动于人心与道德的壮歌,但也有很多社会困扰和伦理焦虑。你可能认为播出一首壮歌就行,而人们希望面对全部的真相,并试图在此基础上求解复杂的人心、社会、政治和文化等问题。———评论家刘洪波[详细]   

“高价打捞”拷问生财底线
  •    “挟尸要价”揭开恐怖“捞尸业

    【一具尸体一万二】 陈波开始与到场的长江大学老师、领导谈价。说是谈,其实价格早已固定:白天12000元,晚上18000元,一手交钱,一手捞人。 【不见钱,不捞人】 但陈波和打捞船上的人无动于衷。他们坚持见钱捞人。这时候,距离陈及时、何东旭、方钊落水,已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这也是垄断行业】 “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垄断了当地的打捞尸体业务,当地渔民如果私自打捞就会受到恐吓甚至被砸船。    [详细]

      “捞尸”根本就不应该成为一个市场

       我们看到了打捞者的人性恶的一面,但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这种商业化的打捞模式。有论者建议“打捞市场规范化”,合理收费,然而,“打捞”根本就不该成为一个市场,所谓的打捞市场,只会是一幕幕类似“牵尸谈价”场景的大集合,无论如何都是对人性的悖逆,对生命的亵渎。[详细]   

       然而,“高价打捞费”并非孤例

       不久前,一女子坠入北京通惠河内溺亡,因付不起打捞队5000元的打捞费,死者丈夫只得守在河边,等待尸体浮出水面;今年1月,朝阳区沙子营村九岁男孩小南掉入冰窟窿中,打捞队赶来,并提出,捞不上来收3000元,捞上来收5000元。5000元是村民后来凑够的,当时孩子的亲人已经哭晕了过去。[详细]   

最应拷问的是事件的“幕后”
  •    监管空白“纵容”暴利打捞

       “这目前是个空白地带。”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彭先堂对记者说,现在基本上没有一个部门在监管,长江边的这种水上非交通的安全事故。政府应该设置一个相关的搜救队或巡逻队对危险水域进行监管。“正是因为属于空白地带,才给了牟取暴利的民间打捞队生存的空间。”彭先堂说。[详细]   

       “挟尸要价”背后或许有后台

       道德问题往往是社会深层矛盾的表面,追问道德需从问题本身追问起。在记者的追踪报道中,关键词是垄断。那么这种垄断权力的来源是什么,其一,政治保护或者政治妥协,其二,无人监管下黑社会行为猖獗。就目前的证据不敢说该公司背后一定有人撑腰,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详细]   

       “挟尸要价”背后的公权陷落

       除了道德谴责之外,就不能不继续追问,这样一个能够长期盘踞长江水域,公然进行类似于黑社会一般活动的公司,究竟是谁审批的、谁监管的、谁纵容的?在这个公司“黑白两道通吃”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公权职能陷落抑或“保护伞”的内幕?[详细]   

       讨伐不彻底,则赞美无意义

       在一场试图对英雄壮举进行宣传的过程中,媒体报道经历了一场挤牙膏式的递进运动,这或许是一种新闻专业主义的博弈———先前千篇一律的“唱赞歌”的典型报道,已不足以让网民满足;当有媒体刊出“渔民见死不救”的报道,舆论讨伐顿时沸反盈天。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讨伐如不彻底,大学生们的英雄精神也会失去力度![详细]   

资料:国外为何没有打捞费问题
政府专门设立溺水事故救援队
在国外,许多城市都有政府专门设立的溺水事故救援队伍,专业的救生员和潜水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急救医生甚至是和救援人员同时到达现场的。

民间水上救援团体活跃
这些城市还活跃着许多民间水上救援团体,这些团体成员大多居住在河流、湖泊沿岸,政府向他们提供资助和救生设备,并且还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的应急演练。

溺水救援是政府应急管理一部分
打捞尸体只成为溺水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一个步骤而已,而溺水事故救援是政府城市水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不可能存在谁来买单的争议。

【事例】国外某市有一条河每年有5人丧生,为了降低丧生的概率,这个城市对救护基地增加了500万美元拨款,购置直升机等先进装备,增加救助人力。 [详细]

调查
对于捞尸费,你觉得应该存在吗?
应该取消,由政府承担
应收取,毕竟捞尸人做的是常人难做的工作
看情况,应收取但不应坐地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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