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稳定和谐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二厅副厅长尚秀云
【尚秀云】:网友同志们,你们好。我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我也是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北京市人大代表。我从事少年刑事审判18年,曾审判过702个失足的孩子,我非常愿意为网友们就孩子的教育问题和有关孩子的家庭教育,以及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行为和习惯的问题,和网友们进行交流。
[风火轮]:尚法官: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是什么,青少年失足是个人因素多还是社会因素多?
【尚秀云】:首先有一个界定,未成年人是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青年人是28周岁以下的,我所说的都是未成年人犯罪。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这种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属于少年法庭来审理。当前少年犯罪的特点有三个方面:第一,从犯罪的年龄上讲,犯罪的年龄的高峰年龄是17岁,16岁至17岁占犯罪总人数的9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占到10%左右;第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占很大比例,占到了90%,反映出少年犯罪的时候胆子还不够大的特点,俗话说一个孩子胆小如鼠,两个孩子气壮如牛,三个孩子就胆大包天,四个孩子在一起就什么都敢干,反映出小孩结伙可以壮胆,因为危害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小孩结伙可以壮胆的行为。第三,未成年人以暴力行为侵犯财产罪占半数。抢劫罪,从犯罪类型第四位上升为第一位,也就是说最多的是抢劫罪。其次是盗窃罪,还有是故意伤害罪等。
[屋大惟]:如果一个孩子触犯刑律,你接触案子一般从哪下手进行帮助教育?
【尚秀云】:如果一个孩子触犯法律,构成犯罪,案子起诉到法院,我们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感化挽回的方针。也就是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也就是坚持一个调查、两个教育。什么是一个调查呢?就是说,开庭前对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进行调查。同时要进行两个教育,就是庭前教育和宣判教育。也就是说,对被告人的整个审判过程都要坚持教育。对于被告人犯罪的原因,特别是第一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的目的有两个,一个就是为庭审教育做准备,另一个是为了正确定罪量刑,对少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另外,依法要尽量的多适用非监禁刑,非监禁刑就是不给他送到监狱里去。也就是说,根据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共同协商,为被告人制定帮教计划和帮教措施,也就是给孩子找个学上,尽量能找到学校,能够让他恢复学籍,能够到学校上学。另外,和学校的老师、派出所的民警、社区的司法助理员在非监禁刑期间对他进行教育和挽救。这种方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收到了很好的教育和挽救的效果。在我判的702个孩子里面,有196个孩子经过这种帮教,都走上了人生正路。
[爱党爱国爱集体]:家庭因素在近年青少年犯罪中所占的比重大吗?你是怎么帮助离异家庭的孩子的?
【尚秀云】:可以这样讲,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我认为父母在孩子成长当中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良好的品德和优良行为习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这样说,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主要是家庭成长环境的不良,以及家庭教育的失当。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因为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但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还有教育、监护孩子的职责。在我处理的少年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孩子当中有四类家庭:第一是失和的家庭。失和的家庭有三种情况,一种就是单亲家庭,离异了,孩子不管给父亲领养还是母亲领养都属于单亲。还有一种就是再婚家庭,还有一种是婚姻动荡家庭,夫妻不和睦经常打架的,这三类家庭在去年判刑有425个孩子,占到57.9%。第二是失教的家庭,也就是教育方法的失当。一个是溺爱型家庭,无原则的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包括不正当的要求,让孩子从小养成了对孩子小时候的小毛病、坏习惯、百依百顺。曾经有这么一个家庭的孩子,父母亲都三十多了,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是小男孩,长得非常的聪明伶俐,一家人都把他看作成掌上明珠,含着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家里雇三个阿姨照顾他,一个是陪学,小孩上学有一个阿姨陪着,还有陪玩,还有陪躺,也就是睡觉陪着。由于孩子这种宠惯,养成了孩子非常的自私,没有社会责任感,后来这个孩子长大以后,长到16岁的时候,初中三年级,有一次上体育课踢足球的时候,他跟他要好的一位同学被埋怨,他就管闲事,过去干预,后和足球队长发生口角,被足球队长打了一拳,他竟然到教室拿出刀子,将对方扎死。因为一件很小的生活琐事酿成严重的刑事案件,当这个案件宣判后,他的父母留着眼泪说,是他们从小由于娇惯孩子,让孩子形成霸道,不能很好与他人相处的习气,后来出现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一个命丧黄泉、一个沦为阶下囚的后果;第二种就是打骂孩子,使孩子感觉到由父母对他的爱变为恨,这种粗暴的打骂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极为不利,往往会在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就会爆发出来,孩子形成粗暴、逆反心理,形成孩子不能够和小伙伴友好相处,特别是对父母的逆反,对家长的教导不能够接受。第三种是放任不管。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异的父母不能因为夫妻离异而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职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离异后,因为种种矛盾,不能够依法履行教育监护的职责。所以,在我们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离异家庭的要占相当的比例,这是离异家庭孩子犯罪率高的一种情况。另外,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父母监护单独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为了孩子上学近,往往给孩子租一间房子,在学校附近租一间房子,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由于租房子不久就出现了犯罪,这种案例也时有发生。因为未成年人自制能力还不强,脱离父母监护以后,往往不能够控制自己。在我们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中,往往单独居住的房子就成为了他们聚会的场所,往往在一起,除了学习以外,又在一起吸烟、酗酒,但学生并没有经济收入,当他们没有钱的时候,就可能想到用歪门邪道弄钱,从而出现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发生。第三是失德的家庭,就是父母亲品行不好,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2003年,我曾对100个犯罪孩子做过一个问卷调查,在100个犯罪孩子里面,父母亲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尽然有23个,有13个判刑的,有9个被拘留过的,还有1个被劳动教养的,可见父母的品德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有这样一个比喻,如果父母是一条轴线的话,孩子就是围绕轴线波动的一条曲线。如果想培养孩子有良好的品德,作为父母,你要让孩子做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父母的行为是对孩子教育的最有说服力的示范作用。第四就是失才的家庭,也就是失去才能的家庭,文化程度比较低的,我们调查100个犯罪孩子里面,孩子本身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82个,其中初中文化的有76个,小学的有6个,孩子本身文化程度比较低,父母相对来讲都普遍文化程度比较低,可以看出来一个人的文化层次的高低对孩子的品德也有影响,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对处理生活和工作的能力不强,从未成年人犯罪孩子来看,由于文化层次低,本身对问题的认识程度也比较差,在犯罪孩子当中,文化程度普遍比较低。所以,提高全民要预防和减少犯罪,提高全民族的受教育的程度,也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爱党爱国爱集体]:现在许多孩子迷恋网络游戏或者色情内容的不少,你认为在提醒青少年的同时,对网吧行业如何进行管理?现在网吧完全禁止14岁以下孩子进入,你认为这样做合理吗?一味地“堵”能解决问题吗?
【尚秀云】:关于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展成熟,当前少年一般性成熟提前1至2岁,由于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都比较好,往往性道德的观念形成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再加上少年本身喜欢模仿,好奇心强,容易接受暗示,在外界强烈刺激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所以,色情文化的污染是导致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诱因。对于网吧的管理,现在的网络也应该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本来上网是一种学习知识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当前在网络里面有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未成年人的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还不强,特别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所以,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面对未成年人非常明确的规定,除了节假日之外,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全国人代会上以及政协会上都多次呼吁这个问题,为什么要呼吁这个问题呢?因为在我们处理少年案件犯罪当中,因网络而诱发的犯罪占非常大的比例。未成年人犯罪以前都有旷课、夜不归宿的经历,小孩变坏都有一个过程,他们旷课、夜不归宿一般到哪去呢?一般都在网吧过夜,我们有一些非法经营的黑网吧的经营者,一手收孩子的钱,一手让孩子接触一些不良信息。所以,我们常常发生非法经营的黑网吧往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所以,我呼吁应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营业性电子游乐场所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现在应该看到,我们有一部分孩子由于玩网络游戏,过度的沉迷于网络游戏当中,从而造成了一些未成年人患有网络成瘾。对于网吧的管理,我主张不要一味地赌,应该采取疏导的方法。疏导的方法,未成年人上网进入不健康的网站,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他们喜闻乐见的网站可以吸引他们,我建议对游戏、网站进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制度,起用更多的绿色网站,过滤那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净化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环境,在教育资源的软件开发上下功夫,将精彩的青少年喜闻乐见影视节目搬到网上,从内容上留住青少年,所以比单纯的堵和禁更为治本。学校也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健康便利的网络环境,为他们创建更多的绿色网吧。
[强国论坛一网友]:刚才你说在你判的702个孩子里面,有196个孩子经过这种帮教,都走上了人生正路,其他孩子怎么样了?
【尚秀云】:在702个孩子里面有196个判处了非监禁刑,也就是没有给他送到监狱里去,这些孩子绝大多数都改好了,有极个别的重新犯罪,好象有4个重新犯罪,不到百分之一。其他判处实刑的送到劳改场所进行服刑,送到劳改场所的具体情况,比判非监禁刑的重新犯罪率的比例要高。
[evangelist]:大家都来关注传销在高校中的蔓延!现在高校内传销开始盛行,许多公司抓住大学生想尽快迈向成功的心理,打着“锻炼”的幌子在校内拉笼传销,请各位代表们关注代表大学生们向国家进言抵制传销!
【尚秀云】:我在会上也呼吁了这个问题,当前大学生关注的问题,也是十分沉重的话题。大学生犯罪,一个是呈上升趋势,再一个是从犯罪的罪名在不断增加,以往过去大学生犯罪一般为盗窃、打架斗殴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二十一世纪,大学生犯罪出现了重大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甚至还出现了报复性投毒、故意杀人等,犯罪的程度明显恶化,同时也增加了新的罪名,比如最近出现了组织卖血。网络传销是违法行为,利用传销组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我们了解现在河北、河南等省出现传销的大学生有两千多人,他们把传销作为一种摆脱贫困的手段。有一个大学生进入传销组织以后,骗的第一人是他的父亲,编学校买电脑,让父亲给三千块钱,父亲为了这个女儿尽然咬牙把家里生产工具,也就是家里最需要的一头牛卖掉给了她女儿,她女儿就是用这三千块钱来搞传销,传销的组织者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罪,把这件事弄出来,教育她的时候,她真的是痛哭流涕。打着“锻炼”的幌子在校内拉拢传销,这种行为确实是存在的。
[alzur]:很多来北京务工人员的子弟因种种原因无法上学,缺乏引导,是否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高发群体?
【尚秀云】: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当中,一个是外地来京的未成年人,还有外地务工子弟的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犯罪总数里面要占到一半,应该说外地务工子弟的未成年人,是法制阳光经常照不到的角落,这些孩子到北京来以后,上外地打工子弟学校,由于外地打工子弟学校的工资比较低,请来的老师文化素质比较低,法制观念更谈不上,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法院和不少外地务工子弟学校建立了普法共建的关系。我们与海淀区西三旗街道的一所叫鸿雁外地务工子弟学校建立了普法共建,和这个学校进行了普法共建,我曾经到这个学校以“法官妈妈法制课堂”的名义给孩子们讲法制课,讲法制课的题目是“珍爱自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结合生动的案例,讲解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从而使孩子们树立起遵纪守法的意识,终生远离犯罪,收到比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我们也呼吁更多的法官来关注外地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为他们健康成长多做点工作,特别是多做有关加强孩子道德、法制教育的工作。我想,全社会都来关注来北京务工人员子弟的孩子,他们就不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群体。但是,不能够把孩子放在家里放任不管,父母应该依法履行教育监护职责。
[雨溪晴]:您觉得把失足的孩子送到监狱好些还是送到劳教所好些?以及你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劳教制度”是如何看法?
【尚秀云】:把孩子不论送到监狱还是劳教场所,都是不得以才这样做的,尽量不要把孩子送到劳教场所,更不要送到监狱。
[mingbp123]:尚法官!河北经贸大学强迫50名乙肝携带大学生休学!这在国外是无先例的!如何保护他们?
【尚秀云】:关于乙肝的话题,可以找河北大学上级的领导机关问一问有关这方面有哪些规定,学校这样做是否符合教育部对学生管理的规则,如果不符合,我想学校应该纠正。
[诚信别动队]:国家有必要对青少年的心理进行辅导,以便有和谐的心理态势适应以后的发展。
【尚秀云】:在我们处理的犯罪青少年当中,有一部分是道德品质问题,但有一部分是属于心理问题。比如说我曾经处理过一个案子,是一所重点大学的一个高考考了679分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检察院起诉这位学生盗窃了一台受体笔记本电脑,价值一万四千多元,因为一万块钱以上就要在三年以上量刑,是成年人,一般判三年,要送到劳改场所,很可惜。我调查这个孩子非常的孤僻,不愿意交往,再加上这位学生有心理问题,不能正确处理,侵犯别人财产权利,犯了罪,最后我叫他做司法鉴定,最后这位孩子限制了行为能力,犯罪时是心理不健康的时候犯罪,后来根据这位学生犯罪情节轻,还有自首的情节,最后给这位学生定了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对于这位学生就非常需要心理辅导,虽然是刚满成年人,但他的心理成熟程度要比生理成熟程度要慢,特别有些同学心理不太健康,孤僻,不太善于和别人交往,又不接受新鲜事物,再加上遇到生活当中很多挫折,一碰到挫折就不能正确对待,所以我们认为国家非常有必要对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而且经过心理辅导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某大学心理咨询统计,最近大学心理不健康比例有27%,总体还有上升趋势,所以非常有必要进行心理辅导。面临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以后,社会面临多元化的取向,在高校里面,学习任务非常的繁重,还要面临着很多的竞争,我们有些孩子面临竞争这么繁重的学习任务,不适应,心理也容易出现问题。我们建议在大学里面设立心理咨询机构,并且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一些心理不健康的学生能够得到及时的辅导,使这些学生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
[alzur]:哪种家庭容易让孩子学坏?最近青少年犯罪,手段残忍狡猾甚至超过成人,为何如此?如何应对?
【尚秀云】:我们最近发现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是一些长期辍学、失控、失范的这些孩子所为。这些小小年龄做大案的孩子,当你进一步去了解这些孩子情况的时候,你就发现这些孩子多数是离异家庭的孩子。离异家庭,孩子得不到关爱,尽可能就会了解到这些孩子的父母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蓝极速”网吧三个犯罪的孩子,都是离异家庭的孩子,有的还是父亲被判刑的,你就看出什么家庭容易学坏,一个是失去和谐的家庭,再一个就是父母品行有问题的家庭,这样的家庭容易使孩子出现问题。
最近有些少年犯罪手段残忍,甚至超过了成人,我们认为少年犯罪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孩子身上的反映,这些孩子辍学、失控以后,又没有得到及时的教育和挽救,特别是这些孩子本来应该送到工读学校,家里管不了,学校管不了,应该让国家或社区管起来,或者送工读学校,但这些孩子往往不愿意去工读学校,也就流浪在社会上,成了流浪儿,流浪在社会上,本身没有经济收入,但要吃要喝要玩,钱哪来的呢?就隐藏着潜在的违法犯罪的可能。再加上这些流浪儿还特别容易被一些不法的青少年所利用,成为被教唆的对象,从而更加增加了潜在违法犯罪的可能。这次在北京市人代会上,我提出建议,一个是给监护法立法,父母应当依法履行抚养教育监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再一个,加强对辍学、失控少年的管理,社区司法所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社区内的问题少年及时的进行帮教。另外要为工读学校立法,要加强工读学校的建设,对于失学、失控的少年要及时的由工读学校来教育和管理。我想这样就可以避免这种少年做大案的恶性犯罪的发生。
[alzur]:青春期的孩子大有都很强的逆反心理,常和家长的教育反着来,该采取什么的教育方式引导?
【尚秀云】:孩子成长过程当中有两个断乳期,一个是0-3岁的生理断乳期,到了青春期,男孩是13岁,女孩是12岁,就到了心理断乳期,心理断乳期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伙伴关系上升、亲子关系下降,家长就会感觉到孩子有很强的逆反心理,关键是孩子不愿意和家长在一起,而愿意和小伙伴在一起。这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必然经过的一个过程,这个时期作为家长就要特别耐心的给孩子更多的尊重、理解和沟通,因为逆反心理是成长过程中必然的反应,所以孩子喜欢的事,你都要喜欢,你不要孩子做的事,你一定不要去做。有一个教育家曾经这样说,不了解孩子的教育是盲目的教育,不尊重孩子的教育是专制的教育,不信任孩子的教育是错误的教育,所以特别是在青春期的孩子,有逆反心理的孩子,你更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尊重孩子、信任孩子,多跟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特别要善于发现孩子成长中的闪光点,也就是孩子的优点和长处一定要看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我想,青春期的时候,你的孩子就一定会顺利渡过。
[太平盛世与和谐社会下的草民]:我国的刑法规定,将未成年人分为无刑事责任人、相对刑事责任人来决定其定罪量刑,对无刑事责任人并不给予刑法,按照我们的说法叫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但是这种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纵容,而英美国家的刑法对犯罪的儿童也照样判刑,没有无刑事责任一说,请问你九月您认为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儿童特别宽容,是利大于弊还是相反?
【尚秀云】: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无刑事责任的人指的是14岁以下的儿童,就是不满14周岁以下的儿童是无刑事能力人;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这个年龄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对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等八种故意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就是满了18周岁的人,就是成年人了。我国这种法律规定是根据世界各国立法的情况以及根据我们国家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来决定的,是经过多少年司法实践来决定的。因为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从事少年审判18年了,我感觉未成年人是倍加需要关爱的弱势群体。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跟他成长环境的不良和家庭教育的失当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对未成年人刑法处罚的原则我们是双向保护的原则,既要保护社会人的利益,也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因为我们发现年龄与犯罪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11岁左右的孩子犯罪,他犯罪的年龄越小,次数越多,等长大以后成为惯犯、累犯的越多。社会稳定不怕小偷小摸轻微的犯罪,最怕的是严重的惯犯和累犯的严重的刑事犯罪,比如说王丽华绑架杀人、抢银行,判这些人的时候,当你打开案卷的时候,发现有七个人就有六个人是惯犯和累犯,他小时候就学坏的,这说明犯罪有一个过程。所以,教育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特别是第一次犯罪的孩子,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包括所说的英美国家都是采取教育挽救的政策,都是采取从轻、减轻处罚,这些孩子犯了罪以后,及时教育他不重新犯罪,对这些孩子不是打击,而是预防,教育他。经过实践,我们发现起码有四分之一的孩子第一次犯罪处理好后是可以改的,因为小孩有可塑性。如果第一次是轻微犯罪,你处得很重,将来这些孩子以社会为敌,就会酿成社会严重的罪犯。我们曾经预见过一个小孩,当时偷了一包玉米豆,当时被事主发现了,事主就追他,他就抢着棍子打他,后来定为抢劫罪,为了一包玉米豆判了八年,以后孩子以政府为仇,杀了很多人,所以对孩子、对于未成年人不是打击的对象,真的像彭真委员长所讲的要三像,像妈妈对待孩子、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那样,满怀激情地教育和感化、挽救他们,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犯罪人。我们为什么现在社会治安有这样大的问题,因为犯罪的人太多,犯罪人为什么多,因为犯罪人小的时候,特别是第一次出错的时候没有进行很好的教育。
[强国论坛一网友]:现在央视一套每天播的电视剧是“犯罪现场”,每集一个甚至两个犯罪故事,黄金时间播放,很成问题。
【尚秀云】: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很现实,孩子在成长过程当中有不少的影响,因为市场经济了,开放了,面对经济发展多元化。所以孩子成长过程中有不少负面的影响,比如说影视,影视本来应该是分级管理的,但是现在老少皆宜大锅饭,都在一起看,有些本来是少儿不宜的,但仍然没有采取措施,不让小孩来观看。所以,我一直建议影视应该分级管理。前一段曾经广电局有一个通知,央视在黄金时间不得播放暴力、色情和淫秽内容的影视节目,我觉得现在好象采取这些措施以后,特别是在04年年初,中央颁布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件以后,我们的影视有比较大的好转,但现在仍然有一些影视不太注意的犯罪现场,孩子看了以后还是有负面影响。特别是这些犯罪影响内容的影视节目播放,正是孩子看电视时间,我认为在黄金时间播放,对孩子还是有负面影响的。所以,我们呼吁央视多给孩子提供一些健康、向上的,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节目,现在中央电视台有少儿频道,这是一个很大的改进。还有极个别的影视里面的作案手段,未成年人特别容易模仿,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这次在政协会上,我还有这个提案,就是为未成年提供净化社会环境。
[小火龙]:你怎么看待马家爵?
【尚秀云】:马家爵故意杀人案在审判过程中,我曾经了解了一些情况,马家爵所上的大学里埋怨中学,说在中学是品学兼优的人,到了大学居然成了杀人犯。中学的老师说我们送到大学的时候本来是一个优秀学生,到你们大学,你们大学没有培养好就成了杀人犯。马家爵自己说不光我是一个失败者,他认识的不少大学生都是失败者,为什么是失败者?因为大学生没有理想,不知道人生的理想是什么,除了有知识以外,还要会做事、会做人,对于怎样做事、怎样做人不知道,光有智商,考试的分很多,但不知道怎样做事、怎样做人。据我了解,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过程当中,也有人呼吁对他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看他有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来据公安大学一个教授曾经对这个案子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他们认为马家爵没有心理问题,所以对他执行死刑是罪有应得。我们认为,马家爵这个案子也暴露了我们在高等教育当中,对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这样那样不到位的地方。大学生故意杀人的问题,应该说还是比较突出的,因为现在大学生故意杀人的案子屡有发生,除了马家爵以外,还有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罗卡娜,故意杀人罪现在在大学生犯罪的类型里面还是比较突出的。对马家爵这个案例,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但是我认为从法律界来讲,他非常残忍的杀害了四个同学,剥夺了四个鲜活的生命,还是应该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想法律对被告人的行为的危害性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马家爵判为死刑虽然非常可惜,但还是罪有应得的。
【尚秀云】:我非常感谢人民网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和大家沟通以及相互学习的机会,由于我自己的水平有限,回答不当的地方也请网友们批评指正。今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愿意和网友们多有这样交流的机会,就我所从事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和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也愿意为网友们服务,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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