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4月17日电 今天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会,总结分析了广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近年来,广西坚持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据统计,1997年至1999年,全区共处分县处级干部430人,地厅级干部39人,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鼓舞了人民群众,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广西区党委书记曹伯纯表示,要集中力量抓紧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对腐败现象发生频率高的地方和领域,要作为反腐败的重点来抓,对群众反映强烈、确有问题的,要坚决清理和惩处。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谁,不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功劳多大,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曹伯纯强调,对干部的管理,要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要广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规则、要求等,原则上凡能公开的事都要公开,努力为来自各方的监督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加强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联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并逐步形成一个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管理网络,从各个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止小节变大恶。(王海荣)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0年04月18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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