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时政 >> 时政要闻 2000年6月29日08:00


推进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

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局长  权兆运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依法惩治税务系统的各种腐败行为,是各级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神圣使命,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
    要做好反腐败工作,就必须把强化教育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广大税务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时时处处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纳税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突出位置。
    要带好税务队伍,就必须监督好“两个权力”。一个是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税务管理、违章处罚等方面的权力。税收执法权贯穿于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集中在基层征管一线,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另一个是行政管理权,包括经费、基建、服装制作、票据印制、大宗物品采购、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权力。从近几年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看,税务系统内违法违纪问题的出现、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无不与这两个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过程有关。为了加强对这两项权力的监督,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意见》,提交给将于今年7月下旬召开的全国税收工作会议讨论,然后在全国税务系统实施。
    要使税务系统的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实现新的突破。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各级“一把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难点。二是在查处大案要案方面实现新的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各级班子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不护短,不手软。三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展和延伸,找准每一个业务部门业务范围内容易发生问题、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并严格责任追究。 
    《人民日报》 (2000年06月29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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