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与愚忠
|
|
晓文
|
像一切邪教头目和邪教组织一样,李洪志要“法轮功”练习者百分之百、万分之万地相信他,听他的话,一点也不能怀疑,否则就不是他的弟子,就会遭到厄运;要练习者对他百分之百、万分之万地尽忠尽孝,比对自己的爹娘还要亲,否则就会中魔,修不了法,不能“圆满”。 受李洪志和“法轮大法”歪理邪说的欺骗,许多“大法弟子”虔诚地“修炼”,但无论他们怎么练,还是凡人一个,并没有上什么“层次”,更无什么“圆满”。分析其活动,其中倒是有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把一切好处都记在“李老师”和“法轮功”的身上,把一切不好的事要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要么往别人身上推。 请看:国外有人要到日内瓦人权会“呼吁”,打点盘缠,发现存折里的钱刚好够一趟路费,于是,就想这是“师父”给准备的;国内有人要到北京“护法”,出了火车站,刚好来了一辆出租车,就说这一定是“师父”的安排;有人得了绝症,经医生精心治疗,病情缓解,花了国家30多万元钱,却不感谢医生和国家,不念亲朋的关爱,把功劳记在未出一分力的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身上,但医疗费还要单位报销。这种“虔诚”简直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存折上有钱,明明是你自己省吃俭用存下的。下火车遇到出租车,那是交通的发展,出租车增多、司机揽生意之举,与李洪志有什么关系?病情好转,是治疗的结果。眼下在绝症还未被完全攻克的情况下,医院当然不敢打痊愈的保票。谁敢像李洪志那样拿人不当人,拿别人的命不当命,信口雌黄地说有病无须吃药打针,练“法轮功”包治百病?李洪志的“逻辑”是旱涝保收、进退都行、左右都是理。你没事儿,是我的“功”好;病加重了,是你心不诚,志不坚,还得“修炼”;死了,那你要么是个“魔”,要么就是上了“更高层次”,“修炼圆满”了。 在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下,“法轮功”练习者无法无天,聚众闹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了保障别人的工作、生活的自由,有关部门对闹事者当然要采取驱散、带离现场的措施,别说是对“法轮功”邪教,对别的什么人也得如此,国外也是如此。结果,这就被说成是“迫害”、“镇压”。有的人到了拘留所还要“练功弘法”,不让练,就是“迫害”,就绝食。看守人员出于人道,怕出人命,给他们灌食牛奶,又被说成是“残酷迫害”。“大法弟子”们,你这不是自找的吗?你们就不想想,闹到这个份儿上,你让政府怎么办?你再想想,在你们所谓“受魔难”之时,你们顶礼膜拜的“师父”哪里去了,在干什么呢?他怎么就不管你们了呢?他怎么就不敢回来同你们一起同甘共苦地“修炼”、“受魔难”,带着你们上“更高层次”呢? 其实,“大法弟子”们只要把心态搞正常,去掉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迷信和愚忠,就会明白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原本在受李洪志和“法轮功”欺骗之前你们就懂得的呀!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07月21日第一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