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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要 闻 2000年09月11日 15:29

重庆专电:重庆市对处理“礼金”有新规定


    人民网重庆9月11日专电  特派记者李维平报道:重庆市近日对收受和赠送礼金及有价证券行为做出严格限制和规定,并于近期内开展专项治理。
    市纪委、监察局在联合出台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接收礼金和有价证券的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规定,凡个人接收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按规定登记、上交,不满一千元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警告处分;一千元以上不满五千元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者行政降级处分;一万元以上的,给予留党查看、开除党籍或者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弄虚作假发放会议误餐补贴,或者同一天内多处、重复领取会议误餐补贴的,以赠送、接受礼金论,依照该规定处理。
    对赠送礼金者,同样要论处。凡个人用公款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满一千元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警告处分;一千元以上不满五千元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者行政降级处分;一万元以上的,给予留党查看、开除党籍或者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论公款、私款),以行贿论处。
    据了解,重庆市此次治理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的范围包括该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确因公务活动而需发放误餐费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否则按收受“礼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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