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9 月1 9日电(记者张知干)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党组织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反腐败的“龙头”工作来抓,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 据了解,自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下发后,广东省进行认真部署和狠抓落实。目前,全省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责任制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卷宗制度。至今年8 月底,全省共有13481 个单位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对违纪问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仅去年,全省就共追究了401 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人员。 据悉,今年以来,广东省又重点追究了领导干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影响获取非法利益等四方面的问题。1 至8 月份,全省共追究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180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 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17人。最近,广东省纪委又组织查处了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6 . 3 0 ”特大爆炸事故和电白县高考BP机舞弊案,正按照责任制规定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在近日召开的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后,广东省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直接挂钩;要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不姑息,不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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