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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要 闻 2000年11月10日 08:02

卫生部要求医院  降低药价别磨蹭


    针对近两日媒体报道的一些医疗卫生机构还未执行国家规定降低药品价格一事,卫生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下属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及时调整零售价格。  

    本月初,国家计委发出通知,今年第三次药品降价自11月5日起施行,120种国产药品零售价格将大幅度下降,降价幅度约为20%,其中最大降幅达到60%,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20亿元。  

    通知发出后,北京及外地的卫生机构在11月5日当天都还没有收到有关降价的文件,有的甚至到11月7日还没有收到。有些省市还要制订具体实施的办法。故令患者感到落实药品降价政策有些迟缓。现在有关药品降价的文件基本到达了各级卫生机构。  

    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不得高于政府和生产企业制订的零售价格出售药品。对于物价部门公布的降价药品,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调整零售价格销售。各级医疗机构在贯彻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切实减轻社会的医药费用负担。(蓝燕) 
《中国青年报》 200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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