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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要 闻 2000年11月11日 15:24

上海即将启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新华社上海11月11日电(记者  仇逸)今天,上海市召开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宣布:一套适用于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一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即将在全市实施。
    据了解,这套医改方案是今年9月22日由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并将于12月起陆续启动。2001年1月1日,全市530万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将纳入实施范围,2001年3月1日,覆盖到10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根据方案,上海将调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比例调整为上海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全市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同时划清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门诊大病的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门、急诊费用和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此外,上海还将向用人单位筹集一定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用完后的一般门、急诊费用,以及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对于协保、下岗等人群,方案也制定了特殊的配套政策。
    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强调:这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个人合理负担、统筹基金保障、供需双方制约的新机制,建立一个规范的、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职工医疗服务条件的改善,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新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广大职工抵御高额医疗费的风险,解决职工因企业效益不好而影响就医和报销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一个人生大病,拖垮一个厂”的情况。
新华社 200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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