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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要 闻 2000年11月21日 09:14

药品降价雷声大  患者减负雨点小

本报记者  李同欣

  作为医疗改革的重拳———药品降价令,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频频出击。11月5日,国家计委第四次大幅下调了120种国产药品的零售价,其中最大的降幅高达60%多。如果把这四次降价药品的种类、降幅统统累计起来,每年大约可给患者减轻30多亿元的药费负担。但百姓似乎不太领情,因为绝大多数患者并没有明显“减负”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呢?
    据记者对北京、广东等省市的了解,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药品已放开了定价权,只对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进行价格管制。具体由政府核定价格的药品有3种类型,即国家计委直接定价(中控)、省物价部门核定价格(省控)和市场调节药品。由于省控药品各地零售价格由各个省核定,参照定价的生产成本不同,再加上各地从自身的利益关系考虑,因此药品价格就不好整体把握。比如,广东的3000多个规格的药品中,只有800多个规格的药品由政府部门直接定价,其余3/4的药品中绝大部分由生产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定价格,另外还有50多个规格的药品完全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定价。而国家计委四次降价的产品范围中,只有1/10的药品在医院中常用。
    国家计委虽然下达了药品降价通知,企业和有关机构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一些医院以各种理由推迟实施,一位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已经知道药品降价的消息,但目前还不知道降价的具体品种、规格和厂家,也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他解释说,医院要等接到国家计委或者当地物价局的正式文件后才能照章执行。另外,医院要对收费电脑作调整以及清理品种,一般也需一两天才能完成。这位负责人同时也透露,医院早晚要降价,这是硬性任务,但医生就未必不会打折扣,因为他就是要千方百计吃药品回扣。道理很简单,药品越贵回扣就越高,便宜的药医生开的积极性就不会高了。
    至于医药经销公司对药品价格的调整则显得更为复杂些。在一家医药公司,经理正忙着打电话,他手里拿着的正是物价部门下发的关于执行国家计委药品降价通知的文件。他说,价格调整比较复杂,按照此次通知规定,GMP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和非GMP企业的同类产品价格各不相同,但哪些是GMP厂家、哪些是非GMP厂家,医药公司并不太清楚,所以要一家家地核对,因此药品价格不会马上降下来。
    药品生产企业对此次药品降价也各有各的看法。有人认为,国家这次降价把GMP企业和非GMP企业区别对待,GMP企业产品价格要比非GMP企业的相同产品高出20%以上,有利于把那些不规范的药厂赶出市场。有人则表示,虽然这次价格下调的是药品零售价而不是出厂价,但实际受损的还是生产企业,因为对于降价后获利受损的品种,大多数医院和医药公司不是要求退货就是要求生产厂家做出让利或补偿。
    消费者认为,虽然此次降价的药品种类多集中在消费者较为常用的胃药以及青霉素类抗生素,但顾客都不知道非GMP企业生产的这些药品要降价。一般媒体只报道了降价品种和规格的数量,并没有药品名称等具体内容。而且,通知中所列的都是药品的化学名称,而消费者熟悉的是药品的商品名称,例如“羟氨苄青霉素”就是“阿莫西林”,一个是化学名,一个是商品名。再加上还有剂型、规格、GMP企业与非GMP企业的区别,因此消费者很难确定哪些药品才属降价品种。
    面对如此迅猛的药品降价浪潮,也有一些医疗单位,从调整自己适应市场的需要出发,主动出击,先行降价,求得长远发展。在北京第一个降价的北京中日友好医院是从网上获悉这一通知并率先降价的;绝大部分医药类上市公司对此做出的第一反应是尽量消化市场风险,适应市场的需要;据悉,此次药品调价主要是抗生素和胃药两大类。对以生产抗生素为主的华北制药影响较大。其中的抗生素部分,占华北制药(600812)销售额的50%—60%,属于该公司主营范围的共有10种降价药品。华北制药销售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制药行业缺乏宏观管理,致使大家一窝蜂地往被称为利润颇丰的制药业里挤,最终结果只能是自相残杀。面对严峻的市场考验,公司一直靠技术进步来降低成本。如某种青霉素的成本价,今年同1995年相比,已下降了60%多。但是,这位负责人一再呼吁,价格下调不是万能的,改变医药业现状的关键应是医疗体制改革。
    对于如何使患者及时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卫生部强调各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统一定价必须执行。对于一些地方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药品经营部门,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置国家计委的通知于不顾,以“没有接到通知”等种种借口,拒不执行药品降价的通知及规定,有关人士指出,不管其中有什么样的原因,这不仅是一种违反政策的错误行为,更构成了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有关部门应给予重视和惩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药品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改革措施的落实和药品价格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市场报》 (2000年11月2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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