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21日电(记者王阿敏)郑州市积极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取得明显效果。1998年以来,通过群众监督这一重要渠道,共收集掌握干部和干部工作方面的问题4000多条,责成22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回复,其中对53名实行了诫勉,23名作了降免职处理,6名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针对近年来监督干部形式单一、范围较小、方法简单、内容缺乏针对性的问题,郑州市于1998年初对群众评议制度进行改进和改善,扩大了参与评议的范围。对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议,不仅请科级领导干部参加,而且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和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参与,对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议,既请本单位干部群众参加,又请市级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群众代表参加;对工商、税务、物价等窗口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议,还专门邀请私营主、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代表参加。在评议过程中,坚持全面评议与专项评议相结合,年度评议与随机评议相结合,座谈评议与书面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不仅请参加评议的群众逐项逐条写出具体评议意见,而且对领导干部作出等次结论。为了在更大范围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他们还采取了发征询函、登门走访、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等多种评议方法。对群众评议中反映的问题,他们除进行个案处理外,还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共性问题。 据统计,1998年以来,全市共有1.3万多人参加了各类评议活动,发放书面评议表7.1万多张,收回率达91.6%。通过评议收集到群众反映领导班子的问题670条,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1800条。市委责令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了回复,对5名群众反映较大、不适应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作了调整,对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的6名领导干部作出了降职、免职处理。 为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1996年开始,郑州市就从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在职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和城市街道、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中挑选了800名监督员,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从而保证了选人用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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