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的邪教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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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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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间迷信具有漫长的历史,几乎每个时代都有一批依附宗教、谶纬和神仙方术的“高人”出现,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兴风作浪。在当今的西方世界,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利用宗教追求财富、势力最大化的邪教也屡见不鲜,将其推往极致的便是臭名昭著的“人民圣殿教”、“奥姆真理教”等。
比照千奇百怪、天花乱坠的诸多邪教,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自命比“佛”、“道”高出上万倍的“法轮功”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它在政治态度、理论体系、组织形式等方面都有鲜明的邪教色彩。如果说其间有所区别,那就是某些西方邪教人物在心智的极端偏狭外,还有着自身系统的周密,法轮功体现出的则是借喻众多宗教概念后法理的极端混乱,图谋功利和世俗目的的极为明显。
由一般的民间迷信发展到现代邪教,其特征大致如下:(一)在政治上,邪教具有么社会性,大都有明显的政治图谋,其头目具有政治野心。综观当今国内外的邪教组织,其“教义”和活动,几乎都带有极强的反社会、反理性、反文化性,有悖于“公序良俗”,违背道德、蛊惑人心,残害人民,破坏社会正常生活与秩序,为各国法律所不容。如奥姆真理教的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派等的集体自杀。(二)在理论体系上,邪教制造异端邪说,散布“末世论”,蒙骗、恐吓群众,达到其不可告 人的目的。从严格意义上讲,邪教并没有什么教义,只是把各种宗教的教义、神秘主义(巫术)、气功及现代心理学等成份揉和在一起,拼凑成一套怪诞、荒唐、混乱和大杂烩的说教。如台湾的邪教组织“观音法门”,教主张兰君将自己与耶稣、孔子、释加牟尼等都列为“明师”,并把各种传统的宗教教义、仪规、修行方式等,统统装入自己的“篮子”里。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都十分强调所谓的“末世论”及相关思想,宣扬本世纪的某某年将来临之际,邪教头目自称神仙下凡,人们只有加入邪教组织,追随教主走到底才能得救。从而造成人心慌慌,社会动荡。(三)在崇拜对象上,邪教都大搞教主崇拜。国内外的邪教组织的教主几乎自封为“活神”、“活天主”、“活基督”,他们集神权与教权于一身,自称是救世主。在组织内大搞教主个人崇拜,称王称帝。(四)在社会道德伦理上,邪教道德沦丧、胡作非为。当今绝大多数邪教组织内部,道德观念的沦丧和性欲放纵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教主的性生活多很糜烂。凭借着教主的权力,他们可以利用“神的启示”随心所欲地奸污妇女。前几年出现的“被立王”邪教组织规定,入教的已婚妇女不许与丈夫同房,未婚女子不许结婚。其头目吴扬明可以自己的“神体”随意“蒙召”教内女子,发生性关系,并声称这是“神对凡人的拯救”。(五)在组织活动上,邪教组织隐蔽、活动诡秘。邪教组织打着宗教或别的什么旗号,进行半公开、半隐蔽,或全隐蔽的组织形式,进行秘密活动,不到一定气候,不会在社会上公开出现。如国内的“门徒会”、“被立王”、“灵灵教”等邪教组织,都有自己的秘密联系方式。国外,公开的邪教组织较多,开始时以新兴宗教或新兴教派的面目出现,也进行登记注册。但外界知道其内部真相的甚少。(六)在钱财的取向上,邪教不择手段聚敛钱财,教主因此暴富。邪教组织大都不择手段地聚敛金钱财物,并将搜刮来的钱财用于教内上层挥霍。至“沙林毒气事件”案发时,奥姆真理教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已超过25亿日元。再如国内的“被立王”邪教组织,教主吴明扬骗取信徒数十万元供自己挥霍。“主神教”教主刘家国也骗得信徒实物折合人民币70多万元。(七)在与权势阶层关系上,邪教组织头目一般都热衷于攀附权贵,在统治当局内部谋求支持,以图存在和发展。如明朝中叶产生的红阳教教主韩太湖自称大彻大悟,四处传教,然后又进京结交权贵印造成经卷,寻求支持,其中就有定国公徐文璧。在徐等权臣和太监纵容庇护下,红阳教在京城打开局面,继而在各地迅速传布。还有吸朝的西大乘教、东大乘教等的头目也是这样高攀上层,并争取他们入教,谋求同情与支持,从而扩大影响,得以发展。(八)在对待科学的态度上,邪教组织大都反对科学,宣扬迷信和伪科学。如中国历史上的邪教组织,常常以一些奇特的自然现象(雷电、山石、树木等),西方的邪教组织则多借助神秘主义的东西来大肆宣扬迷信和伪科学,为其荒诞不经的学说制造所谓合法依据,蒙骗群众。(九)在发展信徒的方式、方法上,邪教组织大都以习法祛病、炼功健身为名,欺骗群众,发展势力。特别是中国明清以来的邪教都是利用这些手法来招徕徒众,宣扬习功炼丹可以长生不老,得道成仙,甚至以此为名,阻止群众看病吃药,有的大搞巫术,赶鬼驱病,贻误人命。(十)在对待正统宗教态度上,邪教组织对传统宗教又利用,又贬低,甚至进行侮辱,以抬高自己。中外邪教组织头目一般自命为某些宗教的超越者,通过呵祖骂佛,来标榜自己的独一无二和对旧有教义的扬弃。在“借腹怀胎”之后又弃之如蔽,说轻是数典忘祖,说重是宗教上的“暴发户”心态。
有鉴于此,我们就不难看出“法轮功”的所宗与师承。如果说其初期还假“气功”的幌子来暗渡陈仓,那么近年来,“法轮功”及其教主的野心就图穷匕见。徜若一一对照,我们就能发现“法轮功”与邪教之间的相近之处。这些特征足以显出其本质。(一)在政治上,“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有颇高的抱负。他在“教义”中宣称人类已进入“末法时期”,“社会道德败坏”,“要有魔出现祸乱我们常人社会”,唯有“法轮大法”是拯救全人类的“超常大法”,任何政府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只有他自己是救世主。他避居海外,挑唆练功者与政府对抗,通过显示实力来获得在海外政治上的地位和影响,从而最终得到不言而喻的政治目的。(二)在理论上,“法轮功”同样采用散布“末日来临”来欺诈恫吓群众。虽然李洪志也宣称“真、善、忍”等似是而非的概念,但落脚点还在如果不信“法轮功”,将万劫不复,将“形神俱灭”,将在地球爆炸时,听不到李洪志的呼唤,升不了天,做不成菩萨。其煽动的利器,依然是邪教惯用的“天堂通行证”之类的空头支票。(三)李洪志大肆神化自己,将一个混迹于长春街头的“小来子”几年来升级为比释迦牟尼、老子、孔子、耶稣还高明的新的救世主。他自称受业于诸多高人,是建立“法轮世界”的佛中之“大佛”,能推迟原定的地球爆炸时间。他说自己有无数“法身”,他的“法身”无处不在,“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他是可以度一切人的人。为了达到神化自己的目的,李洪志甚至不惜将自己的生日(7月7日)改为佛诞日(农历4月初8)。(四)无视社会的基本道德伦理,为我所用,肆意狂为。李洪志讲“魔”,不是佛教中的“魔”,他敢信口开河,指这个是僧,那个是“魔”。他让练功者“人与人之间的打骂、欺负等事不要去管”。因为这是有前世之因。当信徒听信他的蛊惑之言不去治病,因而病重不治时,他毫无恻隐之心,仍然继续行骗。(五)“法轮功”组织严密,遍及全国。各地都有“法轮功”的传法辅导指挥机构和传法组织人员,并有较严格的核心成员。他们通过现代通讯手段传布命令、信息,组织活动,以至李洪志可以迅速号令天下,能在极端机密的情况下聚众万人。(六)借“传法”之名,不择手段聚敛钱财。在刚刚出道时,李洪志大量印制自己的肖像挂历,在练功者中销售。还通过给人“治病”,让病人捐钱捐物。其后,愈演愈烈,在国内外大搞“传法”报告会、讲座,收取高额门票,将“报告”整理成书、录音录像带,反复出版发行,从中敛财。(七)特别注意向社会高层发展和渗透。“法轮功”是近年来在诸多功法中在这方面成效较为显著的一个,因而造成了较大的声势。他们千方百计地在党政机关、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发展信徒,有和机关单位还为其提供活动、传法场地,有的出版社不顾出版法的有关规定为其出版、发行书籍和音像制品,从而使其迅速发展。(八)歪曲、攻击科学,宣传迷信和经过偷梁换柱的伪科学。在这方面,李洪志是颇下了几分功夫,有时他甚至披上科学的外衣。他一方面鼓吹万物有灵、灵魂出壳、灵魂不死,宣扬原始巫术类的经过修炼“法轮佛法”,可以开天目,可以升天成佛;一方面又偷换一些现代科学的概念,利用一些科学探索尚未提示的现象加以神秘主义的解释,将好莱坞式的科幻电影知识用于自己的理论杂烩,为“法轮功”镀上一层现代色彩。(九)鼓吹炼功习法,不用看病。用一些编造的患者痊愈的例子吸引炼功者。李洪志宣称人有病有难是前世业绩造成的,有病有难是在“还业”,“不能随便动”,不要去医院,要人们忍受并去掉各种“执著心”。他称,“造成人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那个黑色物质业力场。它是属于阴性的东西,都是属于黑的”,“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种病的来源。”修炼“法轮大法”才能“消业”,吃药不能治病。“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不允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十)贬低和侮辱一切现行宗教,认为“法轮大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李洪志是唯一至高无上的“大智大觉”。李洪志的成名,得益于他对“佛”、“道 ”名称、概念的盗用。为回避自己与“佛、道、儒”的联系,他又反过来以十分激烈的态度大肆歪曲、贬低这些有着悠久历史的“名门正派”。攻击的目的是为了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是独创的天才。在掺杂了大量的巫术和旁门左道之后,李洪志企图以新的面貌成为开宗立派的祖师爷,是一世,而不再是以前一直怕人不信的十一世。
凡此种种,李洪志的邪教面目昭然若揭。事实上,他既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要我们头脑清醒,不为那些狂言所惑,就能看出其日益露出的马脚,不被邪教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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