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说过“59岁现象”的理论,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在退休前大捞一把,最终导致腐败。因为再不捞一把,就来不及了。
最近又有一种提法——“27岁现象”,说的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乡教育办主任横尸街头,凶手竟是教育办副主任。这位27岁的副主任为什么要下毒手?原来,主任距离退休尚早,副主任已经等不及了。“27岁现象”就是针对“等不及”而言。
福建省纪检部门日前透露,近几年,该省因经济问题“落马”的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中,30岁至40岁之间的成了“主力军”。由于40岁以上的基本不再提拔进入县级党政班子,40岁就成了基层干部的一个“坎儿”。有些干部迈不过去,反倒栽了跟头,有人称此为“39岁现象”。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人再总结出“××岁现象”。从表面上看,一些人的腐败的确与年龄有联系,“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嘛。但现实生活中,胡长清、李乘龙被枪毙,也不过50岁上下,离59岁还远着呢;戚火贵刚40岁出头,不也是贪了个盆满钵流。成克杰、许运鸿,按说在地方上都能一手遮天,不存在“来不及”和“等不及”的问题,可偏偏就犯了事。
腐败也是要讲“条件”的,“想腐败”(主观)和“能腐败”(客观)二者缺一不可。不想腐败,不会腐败;想腐败但没有腐败条件,不可能腐败;既想腐败又能腐败者,即使小至27岁,职位低至一个乡教育办副主任,也可以做出“非凡”的“业绩”。
要减少以至于杜绝腐败,关键要把刀刃对准在腐败的“条件”上,不能被年龄遮住了眼。想当初,如果褚时健刚刚“想腐败”的时候,就有人监督他,有制度约束他,他哪至于落得个可耻的下场。所以,在其本质上,腐败源于腐败的“条件”,与年龄无关。( 柳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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