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率先在国内推出《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过程中,起到主要推动作用的广东省妇联,近日又对国家正在拟意中的《婚姻法》修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意见内容包括应增加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包二奶、重婚、非法同居和婚外恋等问题,公民的配偶权应受法律保护,夫妻财产制,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效婚姻,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老年人问题,人工技术生育问题等10个方面。广东省妇联表示,广东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婚姻家庭出现了许多变化和问题,而现行的婚姻法严重滞后,解决不了许多现实的婚姻家庭问题。广东省妇联认为,现行法律在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刑法司法解释对重婚罪认定简单笼统,操作性差。其二,量刑过轻。其三,对一些重婚情节不明显,而事实上对婚姻家庭造成破坏且达到一定犯罪程度的行为,《婚姻法》的修改应考虑是否确定侵犯婚姻家庭罪。其四,法律缺乏夫妻忠实问题的规定,同时也应规定对过错方予以权利限制,如离婚诉讼权、财产权、孩子抚养权等。其五,立案管辖应有利于对重婚犯罪的打击,应对重婚罪现行的自诉规定进行修改。广东省妇联在《关于修改婚姻法的意见》中,阐述婚姻法应增加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的理由称,现行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已包括不了家庭暴力的全部内容。对重婚罪的认定,《意见》认为,应增加认定“虽没有与他人举行婚仪,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半年或一年以上)且生儿育女的行为为重婚。对夫妻财产制,在约定、法定、个人特有三种形式中,《意见》主张确立法定制。此外,《意见》还在离婚财产分割、无效婚姻、离婚法定理由、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教育、老年人、人工技术生育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同时力主将配偶权内容写进新的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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