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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法 制 2000年10月23日 17:50

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将再次作出修改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1980年修订后,将再次作出重大修改补充。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在提请审议的议案中指出,为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订了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并已经委员长会议讨论同意。
    提请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共53条,分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主要涉及重婚问题、家庭暴力、结婚条件以及无效婚姻、夫妻财产制、离婚问题、保障老年人权益等。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在今天的会议上就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婚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婚姻法是在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基础上于1980年修订的。20年来的实践证明,婚姻法规定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基本原则是正确的,有关夫妻、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基本可行,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变化,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必要总结婚姻法的实施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婚姻法作出修改补充。
    据了解,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修改婚姻法的议案,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以及法律专家研究提出了婚姻法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了妇联、人民法院、民政、卫生等部门和一些法律专家、群众对修改婚姻法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广东、新疆等地了解情况,并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国内外规定,于今年8月提出了婚姻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后经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法律专家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出了这一修正案草案。
    这个草案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行之有效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尽量吸收进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可能作出补充规定。并着重强调,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禁止遗弃家庭成员,并提出“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草案还对夫妻财产、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离婚条件、法律责任等作了更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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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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