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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法 制 2000年10月23日 20:16
婚姻法修正案草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仍有探视子女权利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这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作出的规定。
    夫妻离异,往往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有些父母放松甚至不管子女的教育,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近年来,随着离婚家庭的增多,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切。
    草案在现行婚姻法“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父母应当使适龄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应当教育子女不得有不良行为,应当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
    草案还增加规定:父或母探视子女,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中止探视权。
新华社 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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