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索研 王雷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万绍芬今天表示,近年来纳妾、“包二奶”、姘居等情况增多,且绝大多数都不办婚姻登记手续。修改婚姻法时,对这些事实上的重婚的认定和处罚,应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操作性也应更强一些。 万绍芬是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这番话的。 万绍芬说,近几年,重婚纳妾、包二奶、姘居等情况增多,由经济发达地区到不发达地区,由隐蔽到公开。这种行为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家庭的稳定,导致家庭破裂、解体;出现了许多非婚生子女,冲击了计划生育;引发了大量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安定;败坏了党风,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她说,禁止重婚是婚姻法的一贯原则,这次修正案草案对遏制重婚作了5个方面的规定,加大了遏制重婚的力度。但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未引起有关方面应有的重视。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对事实上重婚的认定和处罚。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观的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道德制裁等。此外,对民间一般的男女关系,要与事实上的重婚严格区别开来,不能搞得过宽了;对一些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更要慎重对待。 万绍芬在发言时还指出,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我国离婚率急剧上升。我国坚持婚姻自由的制度,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也反对草率结婚、草率离婚,把婚姻当儿戏;倡导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扶持。对无法维系的婚姻家庭,婚姻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行为的,感情已经破裂的,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一个突破。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时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住房问题。离婚后往往是女方得不到住房,有的无家可归,被迫匆忙再婚,造成新的不幸。建议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注意到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对暴力胁迫结婚的,特别是强迫被拐卖的妇女结婚的,应视为无效婚姻,公安部门要积极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社会力量要给予支持、帮助。 万绍芬还就禁止家庭暴力,重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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