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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9日17:04

《婚姻法》的修改,是近来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日前,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婚姻法修正案
婚姻法应如何修改

倪四义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全国人大颁布新的婚姻法,并于次年1月1日起施行。
    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社会的变迁使人们的婚姻观念和婚姻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纷繁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千变万化的婚姻家庭问题,法律滞后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对现行《婚姻法》的修订因此显得尤为迫切。
    专家学者和有关机构都对婚姻法的修订提出了各自的方案,法学家、社会学家、年轻人、老年人对许多观点都莫衷一是,争论得不可开交。
    为全面反映中国公众对婚姻法修改的观点和意见,全国妇联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项大型问卷调查。此次调查按不同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社会环境、人口数量和地理位置确定样本在各类地区的分配数量,以此对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四川、江西、江苏、湖北、广东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农村卷和城市卷分卷等量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103项内容,覆盖了婚姻、离婚、财产、家庭暴力等各个方面。
    调查对象中,48.1%为男性,51.9%为女性,大体符合中国人口的性别比例。
    九成以上中国人赞成修改婚姻法
    调查结果显示,基于对重婚纳妾、性别歧视、包办婚姻和婚外恋、第三者等问题的高度关注,中国91.6%的公民赞成对现行婚姻法进行修改。
    调查报告说,中国公众对现行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计划生育等婚姻制度普遍表示认同,但是对“包二奶”、婚外恋和家庭暴力等问题表示强烈关注,九成五左右认为对这些行为应予以法律制裁。
    被调查者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法律原则的认知程度达到80%到90%以上,认同程度则更高。
    据调查测算,目前,中国有婚外性行为的占人口总数的8.2%,有2.4%的人有“包二奶”即重婚纳妾行为。16%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前卖淫嫖娼现象在中国很普遍或普遍,特别在城市,这一比例高达21.9%。
    据介绍,国外男性有婚外性行为的占60%,女性25%。在中国,这一数字正呈上升趋势。
    “包二奶”挑战一夫一妻制度
    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包二奶”、婚外恋和其他非法婚外性行为日益严重,直接冲击了家庭稳定基础,挑战一夫一妻制度。
    调查报告说,91.8%的人认为婚外恋和婚外性行为会给家庭造成危害;94.2%的人认为,对重婚纳妾应予以法律制裁,其中51.6%的人认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广东等地“包二奶”的表现形式是以金钱物质利益供养婚外异性,有的提供住房、汽车、生活费用,有的养暗娼,有的以秘书、保姆形式保持性关系,有的公开妻妾同居。“包二奶”的人不仅有外商,还有内地厂长、经理、个体户,甚至党政干部。
    针对这一问题,有专家建议在法律中增加有关配偶权的规定,另一些专家认为不如规定夫妻互负忠实、互负同居生活义务,更便于操作。
    调查结果显示,99.4%的人认为,夫妻间应相互忠实,只有0.6%的人认为夫妻间不必相互忠实。同时,92.1%的人认为夫妻间有同居的义务,7.9%的人不同意夫妻有同居的义务。
    30%的中国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统计数字表明,有30%的中国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全国妇联提供的数字表明,全国各级妇联机构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前年占总数的15%左右,去年下半年则上升到18%,呈上升趋势。
    专家指出,家庭暴力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妇女在经济多元化发展过程中经济和社会地位下降,从属和依赖男性,从而导致其丧失人身权利。
    专家指出,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儿童,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制裁家庭暴力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受到“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受害人不愿寻求法律保护、执法部门取证困难,这类案件受到处罚的很少。
    调查报告显示,只有5.1%的人认为男人打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有94.9%的人不同意。96.1%的人认为,新的婚姻法应该对家庭暴力实施制裁。
    关于制止家庭暴力的方式,46.2%的人认为应给予施暴者刑事处罚,26.8%的人认为应给予批评教育。
    近半数中国人认为应进一步限制离婚
    针对当前中国离婚率持续走高的状况,中国公民中47.6%的人认为,在修改婚姻法时,应当进一步限制离婚,只有27%的人认为应当放宽离婚条件。
    在过去20年间,中国各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平均每年递增9.08%,去年达到119.9万件。
    中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分两类,一类是双方自愿离婚,另一类是一方要求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为: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已达成协议。
    统计数字表明,近几年,中国每年登记结婚的大约有900万对,协议离婚的大约有45万对,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大约有70万对。
    调查报告说,现行的离婚形式规定得过于宽松,容易给婚姻尚未破裂的家庭造成悲剧。
    统计还显示,80%左右的人认为,新的婚姻法应当规定离婚必须有明确理由。
    中国人对婚前财产公证分歧很大
    调查显示,中国人对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意见分歧仍然很大,持支持和反对态度的人几乎各占一半。
    过去,婚前财产公证对将要结婚的中国人来说是相当敏感的话题。此次调查的结果显示,有57.4%的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与中国人传统家庭观念相违背,和夫妻双方要结婚的感情氛围不符,会破坏双方感情;42.6%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前财产有必要进行公证。
    调查显示,在城市,49.3%的人赞成财产公证,而在农村只有36%的人赞成。
    离婚案件的增多及其涉及的财产纠纷带来的烦恼,也是人们倾向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之一。
    全国妇联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建议中说,在现阶段的中国,婚姻法应当强调法定财产制这一法律原则,并以适当的约定财产制作为补充。
    全国妇联认为婚姻法中有必要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告诉对方各自收入的义务。在全国妇联的调查中,城市市民认为夫妻之间有告知财产义务的比例达到近70%,农村的比例为56.5%。调查还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大,人们更加意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性,也就更希望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告知义务。
    近九成中国人赞成建立过错赔偿制度
    调查结果显示,88.1%的人认为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实行谁实施了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谁负责(即承担责任)的原则。这样有过错方就应当承担起过错责任,无过错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专家认为要确立过错赔偿制度,尚需研究以下问题:一是哪些情形属于有过错,夫妻关系破裂往往不是一方所致,是多方原因或互为因果。比如女方有婚外恋,是由于男方长期虐待、殴打,得不到温暖造成的,怎么认定是哪一方过错。二是精神损害如赔偿,怎么计算损失赔偿额。三是重婚或者婚外恋的第三者是否作为共同侵权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全国妇联向最高立法机关提出了修改婚姻法的5项建议:坚决遏制重婚纳妾、“包二奶”等行为;完善夫妻财产制度;坚决制止家庭暴力;设立无效婚姻制度;保障离婚后非抚养方对子女的探视权利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11月0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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