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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中 国 > 法 制 2000年12月22日 16:53

原四平市化工局副局长林志国贪污巨额公款被判死缓

  新华社长春12月22日电(郭春雨  李亚彪)原吉林省四平市化工局副局长林志国在任四平市油漆厂厂长期间,大肆贪污并且收受贿赂,最近被吉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缓。
    吉林省高级法院经审理查明,林志国在担任四平市油漆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本厂销售科贪污人民币1.4万元;贪污差价款26万多元;1996年12月,林志国从本厂销售款中借人民币20.9万元,采取做假账的方式,贪污其中的15万元;1997年6月,林志国利用本厂与沈阳市前进包装制品厂的往来账,从本厂门市部冲出人民币19.8万元全部贪污。几年间,林志国共计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人民币66万多元。此外,林志国在办理一笔保险业务中,收受一保险公司贿赂款1.4万元。
    在林志国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的时候,四平市油漆厂由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债台高筑,不得不申请破产,大批职工下岗失业,生活困难。
新华社 200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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