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来自佛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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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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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法轮》的“法轮大法的特点”一节之首写道:“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对不了解佛教史的人来说,这句话极具欺骗性。那么,这是真话吗?“法轮大法”是佛法之一吗? 首先,佛家从来就没有八万四千法门! 其次,李洪志所讲的“佛法”完全是自己的杜撰,通过对一些佛教名词术语的肆意曲解和无知臆断,通过对佛教的诋毁和对佛教界人士的中伤,神化自己,笼络信徒,欺骗愚弄学员。李洪志的“法轮大法”与佛教的核心理论没有丝毫共同点,甚至与之对立和冲突。 “佛法”本指佛的“教法”,即佛教的教理或理论。既然是理论,自然就没有“初级层次”和“高级层次”之分。可是,李洪志却在《转法轮》的“论语”中将传统佛教教法贬为“初级层次”,以达到证明他的“佛法”是“高级层次”的目的,其实他那含义模糊的“佛法”,与佛教理论根本不同宗。 佛教曾有“三时说”,即在释迦牟尼逝世后,佛法的流行经历了3个阶段:“正法时期”、“像法时期”和“末法时期”。这个“末法时期”显然与我们生存的这个时期不是一回事,但李洪志却妄称我们现在处于“末法时期”。他说:“末法时期庙里的和尚都很难自度,何况度人。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他甚至坚持反对“法轮功”学员与佛教界人士联系,说这样做就是“破坏我们的大法,也破坏佛教中的戒律”。佛法何时限制过人际交往自由呢?显然,他编造的这些歪理邪说与佛法不容,目的是笼络信徒,蒙骗善良的人们。(上)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08月1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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