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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财 经 > 宏 观 2000年10月19日 05:35

外商投资中西部政策继续放宽

 
  我国将陆续扩大外商在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准入领域,其中包括放宽外商对基础设施等项目持股比例的限制,进行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的试点,鼓励以多种形式盘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等。据透露,有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之中,不久将陆续出台。
    关于放宽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及资源开发项目的股权比例限制,国家计委有关官员称,按照现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对中西部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输油、输气管及油库、石油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和加工等,都允许外商参与建设。但是,从长远角度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考虑,目前仍有必要对外商投资上述项目的持股进行限制,不宜外商独资建设。
    关于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贸易项目,国家经贸委官员表示,国家原则上将在中西部地区同时进行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试点。经国家批准,中西部省会城市可以进行国内商业、外贸、旅游方面的开放试点,具体办法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WTO谈判中承诺开放的有些服务领域可先在中西部地区试点。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10月19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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