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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财 经 > 宏 观 2000年10月19日 05:39

矿业重心西移  鼓励外商开矿

王伯瑜  杨国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日前说,中国将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发非油气矿产资源,鼓励外商与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进行合作,保障外商投资勘查的优先采矿权,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
    寿嘉华在乌鲁木齐举行的“西部开发与中国矿业投资国际研讨会”上披露,中国将鼓励外商投资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减半缴纳或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鼓励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除享受国家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外,享受1年免缴、2年减半缴纳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的优惠政策,外商独资或者与中方合资、合作开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矿产的,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高度开放、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矿业,实现中国矿业重心的逐步西移。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10月19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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