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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财 经 > 宏 观 2000年10月22日 09:12
关注西部
西部开发即将出台四大具体政策
国家不再在西部设经济特区

    本报成都10月21日电(记者谢念 陆锦东 郝磊)朱镕基总理在关于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设说明中说:“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和措施将于近期发布实施……”今天中午,就此项政策的内容框架,参加“西部论坛”的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王春正向媒体作了概要透露。 

    王介绍,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国家要实行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着力创造有利于加快西部开发的良好政策环境。具体政策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增加资金投入的政策。将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建设资金投入、财政转移支付及金融信贷支持的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的信贷投入,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其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将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实行税收、土地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高新技术等企业,亦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的特产品收入,十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的政策。 

    其三、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政策。将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将外商投资于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业;鼓励在华外商合资企业到西部地区再投资,其再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超过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 

    其四、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的政策。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支持军转民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对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建设予以支持,扩大东、中部地区高校在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 

    此前,在“西部论坛”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李子彬明确表示,经过20年思想、观念上的大解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当前的背景和改革开放之初已有了很大区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没有必要再设经济特区。 
《中国青年报》 200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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