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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财 经 > 地 方 2000年10月03日 09:11

新疆为外商投资铺平道路


      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3日电(记者李晓玲)为鼓励外商参与新疆的开发建设,我国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周声涛日前表示:“这些优惠政策将使新疆成为西部大开发中外资流入的重点地区。”
      优惠政策包括,国家允许开展试点的开放领域和试点项目,如服务贸易等,原则上在新疆同时进行试点,并允许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到新疆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到新疆再投资项目,凡外资比例超过25%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应待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对外商投资实行更优惠的条件。
    新疆还在农林牧业综合开发及其产品深加工,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及石油化工和旅游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鼓励外商投资这些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这些措施包括在新疆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被免征5年农业税;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外商投资企业,自建成投产之月起,暂缓征收资源税5年等等。
    在制定一系列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的同时,新疆正在着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及办理相关证照,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即视为许可。
    另据了解,对海内外投资者以合资独资办厂、成片开发、设备技术参股、贷款融资等任何方式参与新疆大开发,新疆都将实行谁投资谁受益政策。目前,新疆正在清理阻碍西部大开发的所有文件和法规,为国内外客商投资新疆铺平道路。
    近期,新疆还将当地发展条件最好的地方--天山南北两条铁路沿线,即北疆东起乌鲁木齐,西至乌苏这一区域优先向投资者推出,以吸引外商投资。
新华社 2000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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